关于划拨工会活动经费的通知
2019-04-23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依照全国总工会(总工办发〔2017〕32号)和广东省总工会(粤工总〔2018〕5号)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的有关规定,根据经费收支情况,校工会拟对校本部全体会员划拨工会活动经费等,具体划拨情况如下:
一、本年度划拨的工会活动经费包括以下内容:
会员活动费,维权经费,节日慰问费,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费、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保费。
二、各类经费的额度及划拨时间安排:
1. 会员活动费:300元/人,2019年4月下旬划拨;
2.“冬送温暖、夏送清凉”经费:100元/人,2019年5月上旬划拨;
3. 端午、中秋节日慰问费:100元/人,2019年5月中旬划拨;
4. 春节慰问费:250元/人,2019年底划拨;
5. 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保费(80元/人)、在职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计划保费(55元/人),按各学院统计的人数预留,不划拨至二级工会,年底由校工会统一购买。
三、校工会将以2019年3月31日在册会员人数为基准数,分次划拨1、2、3项经费,以2019年10月31日在册会员人数为基准数,划拨4、5项经费。
请各二级工会严格按照全总及省总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好工会活动及各项慰问工作。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联系人:朱红;联系电话:84115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