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药学院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批复

2019-01-15

中大工会〔2019〕10号

中山大学药学院分工会:
        你会《药学院关于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于2019年1月9-10日召开“药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请你们按照选举的有关程序,做好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的选举工作。
        三、请你们按照拟定的会议议程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开好本次会议。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