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九届二次教代会“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9-01-07
中大工会〔2019〕8号
根据《中山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的规定,教代会常设委员会对提案工作委员会的评议报告进行了审议。决定如下:
一、产业集团代表团提交的《关于进一步美化中山大学校园环境的提案》,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理念,从选择校花、引进新树种、增加岭南风格园林景观等多方面就校园环境改造提出意见和建议。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代表牛美丽提交的《关于延长女教师工作考核及职称晋升年限的提案》,能结合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关注女教师身心健康与职业发展,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有积极意义。以上提案体现了教代会代表能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政策调整,积极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建言献策,决定评为“教代会优秀提案”,予以表彰。
二、校园发展与管理委员会办理产业集团代表团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美化中山大学校园环境的提案》,做了充分细致的调研和准备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提案给予了详尽答复,对学校校园环境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校园发展与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教代会提案,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决定评为“提案承办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中山大学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