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管理学院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批复

2018-12-28

中大工会〔2018〕113号

管理学院分工会:
        你会《管理学院召开管理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于2019年1月3日召开“管理学院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二、请你们按照拟定的会议议程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开好本次会议。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