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大会须知
一、全体代表要自觉遵守大会的日程和有关规定,服从大会安排。
二、以代表团为单位,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位置入座。
三、全体代表要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四、会议期间,正式代表原则上不能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事前向代表团团长说明事由。
五、全体代表要携带大会下发的文件资料参加会议,工作人员要佩戴工作证。
六、开会期间,请各位代表关闭手机或调到震动位置,不要随意在会场内走动,保持大会的庄严和肃静。
七、大会时间:2010年4月28日(周三)下午3∶00~5∶30
八、大会地点:南校区梁銶琚堂。
九、2010年4月28日~4月30日,各代表团自定1~2个单元时间组织代表讨论、审议会议相关文件和报告,并对《中山大学二级工会“教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估暂行办法》和《中山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暂行办法》进行表决。代表团讨论使用大会统一下发的《会议记录本》记录,讨论完毕后,请于5月14日(周五)下午5∶30前将《代表团讨论、审议、表决意见统计表》、讨论意见的整理稿(电子版及文字稿)和《会议记录本》交回教代会秘书处(校工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兰平 李思泽
联系电话:84111291 84115003
电子邮件:ceswlp@mail.sysu.edu.cn
(发布时间:201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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