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工会2009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2010年4月
罗永明
各位代表: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我代表校工会向大会报告中山大学工会2009年财务收支情况,请代表们审议:
一、工会经费总收入:2,527,385.36元
㈠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收入:382,297.97元,占总收入15.13%;
㈡学校行政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2%拨付的工会经费收入:1,533,546.64元,占总收入60.68%;
㈢工会事业收入:413,536.02元(教工活动中心经营收入),占总收入16.36%;
㈣专项补助收入:96,160元,(上级工会补助活动款),占总收入3.8%;
㈤其他收入:101,844.73元,(银行利息、活动资助费等),占总收入4.03%。
二、2009年经费总支出:2,718,412.89元
㈠下拨会员会费、会员活动费:523,897.97元,占总支出19.27%;
㈡职工活动费:350,518.674元,占总支出12.89 %;
其中:
1、文体活动费:209,227.80元
2、宣传活动费:24,889元
3、其他活动费:116,401.87元
㈢事业支出:544,172.73元(教工活动中心设备维修、更新、管理人员工资及社保、医保、劳保等费用),占总支出20.02%;(财务处已将130,636.71元划拨到学校大账)
㈣工会业务费:583,236.22元,占总支出21.46%;
其中:
1、培训费:5,015元
2、会议费:92,905.50元(“双代会”等会议费);
3、专项业务费:241,107元(包括资助小家建设费、《中大教工》排版印刷费,文明岗奖励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劳务费及参加省总工会出访团费等);
4、其他业务费:244,208.72元(包括慰问劳模费用,慰问特困及生病住院教职工费用,教代会团长工会主席巡视费,兄弟院校工会来访接待费用等)。
㈤工会行政费:106,587.30元,占总支出3.92%;
㈥上交省总经费:610,000元,占总支出22.44%。
三、本年度经费结余:-191,027.53元(如减去教工活动中心被转拨款130,636.71元,实际工会经费结余:-60,390.82元)
四、上年度经费结余:4,118,804.87元。
五、至2009年底滚存经费结余:3,927,777.34元。
(发布时间:201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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