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七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的决定
中大工会〔2010〕24号
根据《中山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校工会常委会对七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提交的关于七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评议意见进行讨论,决定:
一、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代表团朱熹平代表提出的《加大全校公共数学课的投入,发挥研究生对教学的辅导作用》提案,能够抓住学校教学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本单位教职员充分讨论形成有说服力的提案,在提案处理单位回复意见后,及时组织教职工进行讨论,形成进一步的意见、建议,反映了教代会代表对提案认真、负责的态度。提案的最终处理结果对我校具有相似情况的院系解决相关问题找到了突破口,具有借鉴和推广的意义。决定评为“七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给予表彰。
二、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代表团孔晓慧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短学期珠海校区与东校区的一、二年级学生交流学习提案》,能够认真分析我校进行重大教学转型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机遇,探讨新的工作思路和新的方法,其意见和建议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体现了教代会代表能够紧紧围绕学校的工作热点,积极出谋献策的本分。决定评为“七届三次教代会优秀提案”,给予表彰。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发布时间:2010-1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