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大会须知
一、全体代表要自觉遵守大会的日程和有关规定,服从大会安排。
二、以代表团为单位,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并按指定位置入座。
三、全体代表要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四、会议期间,正式代表原则上不能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事前向代表团团长说明事由。
五、全体代表要携带大会下发的文件资料参加会议,工作人员要佩戴工作证。
六、开会期间,请各位代表关闭手机或调到震动位置,不要随意在会场内走动,保持大会的庄严和肃静。
七、大会时间:2009年6月25日(周四)下午3∶00~5∶30
八、大会地点:南校区梁銶琚堂。
九、2009年6月26日~7月3日,各代表团自定1~2个单元时间组织代表讨论、审议会议相关文件和报告。代表团讨论使用大会统一下发的《会议记录本》记录,讨论完毕后,请于7月6日(周一)下午5∶30前将《会议记录本》交回工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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