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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 彭志刚

各位代表:
       本人受提案工作委员会委托,现向大会报告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征集基本情况
        由于中山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八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前在2010428日召开,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于201041日正式启动,截至七届四次教代会召开前,短短的20余天里就收到代表、代表团提交的书面提案37份,另从第二届第四次女教职工代表大会转入的提案10份。这充分反映了教代会代表们重视和发挥教代会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为学校建设发展建言献策的主人翁精神。
        在代表们所提交的提案中可以看出,许多代表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拟订提案前进行了相应的调查研究,或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或收集、掌握了相关的理论资料,从而使所拟的提案的针对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得到保证。
        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我校教代会首次尝试引进网络提案。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期间,收到网络电子文档提案2份。
        二、提案立案、处理情况
        2010512,在校工会二楼会议室召开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审议工作会议,提案工作委员会与会委员认真审阅、讨论了代表们所提交的提案,认为其中39份提案符合教代会提案工作要求,准予立案。其中有9份提案因为反映的问题相近或相同,决定进行并案处理,编入3个立案号。其余8份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经过讨论、研究,认为有的学校已经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或者是超出教代会职权范围,或者是过于空泛,没有具体意见建议,不予立案。而作为一般性意见,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参考。
        1份网络提案则经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通过网络程序予以确认立案,因内容与其它提案相近,做并案处理。另有一份网上提案因附议人不足,未能通过。因此,本次教代会立案数为33份。
        2010517,学校召开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处理工作会议,会议由校工会常务副主席罗永明同志主持,提案工作涉及的我校12个部、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和提案立案情况,经讨论、协商,明确了提案受理单位。会议还根据上届教代会提案回复中出现的新问题,对提案回复工作提出一些具体要求,特别强调各提案受理单位要注意由于提案回复增加了主管领导审阅环节,而可能出现的回复周期过长的问题。10份作为一般意见的提案也在会后分别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工作参考。
        三、提案回复情况
        截止201085日,已有31份提案有了明确回复。从提案人对提案处理结果反馈信息显示:17份表示满意,10份表示基本满意,1份表示不满意,3份未作明确表态。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87.1%
        各提案受理单位对代表提案回复情况如下:
        教学科研方面:
        一、“关于非英文外国语言文学类图书资料建设问题的建议”,校图书馆答复:
        图书馆认为提案非常重要,并全力支持提案内容。校图书馆将加大对非英文外国语言文学类文献资源建设的力度,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教学科研资料支撑体系。
        目前图书馆已经着手就非英文外国语言文学类文献资源建设工作,包括:1、调研有关语言的数据库,并争取首先在近期内试用;2、与有关语言的国家驻中国或广州使领馆文化或教育机构联系,争取他们的资料捐赠和支持;3、调研国内外高校相关学科的资料建设经验;4、与国外有关图书馆联系寻求相关文献的赠送与交换渠道;5、调研相关文献的出版情况和来源,并将在近期内与相关专业教学科研人员研究商讨文献建设规划。
        尚存在的困难包括:1、由于外文文献价格较高,图书馆资源建设费用尚有不足;2、图书馆目前只有英、日、法、俄类文献编目人员,对于其他语种资料的编目存在困难,希望得到有关专业老师和同学的帮助。图书馆将会加强与有关人员和部门的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做好非英文外国语言文学资料建设。
        二、“关于取消文科教师为博士生提供配套经费的提案”,研究生院答复:
        2007年,根据教育部的部署,我校作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单位,推出了一系列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的举措。其中关于博士导师招生要提供科研配套经费的规定,目的是更新观念,建立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在出台这个规定的时候,学校已经考虑了不同学科的差异,根据文科培养博士的特点,为每位基础文科的博士导师提供招生专项指标,享受专项指标的博士导师每年招生不超过1名的不需要提供配套经费。人文社会科学博士导师招生配套经费的标准也不低于理工科和医科。
        517收到中文系康保成等教授关于取消导师招生配套经费的提案后,我们认真阅读并向校领导汇报。经研究认为,博士导师提供招生配套经费,不仅仅是为了博士研究生提供生活津贴。事实上,按照博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津贴标准,导师的配套经费是远远不够的。博士导师招生提供科研配套经费更重要的是一个导向,旨在促进博士生培养与科研工作更加紧密的结合,这是教育部的要求,也是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当前,我校的博生招生指标相当紧缺,平均每位导师的招生指标只有1.2人,将科研经费作为招生指标分配的其中一个调节杠杆,让学术水平高、科研经费多的导师适当多招,对于优化生源配置有着积极地作用。因此,不宜在全校取消博士导师招生提供科研配套经费的规定。对于个别优秀导师在招生中碰到的困难,可以作为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三、“关于本科生部分教材的改革”提案,教务处答复:
        我校十分重视本科生教材的建设及选用,为保证和规范教材建设可持续发展,学校并先后制定了《中山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中山大学教材选用和供应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教材建设方面的有关事项。
        “十一五”期间,学校非常重视本科生教材的建设并积极组织申报了国家级规划选题教材,在各学院(系)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校有80本教材获得了“十一五”国家级规划选题教材。学校对入选“十一五”国家级规划选题教材共计给予78万元经费资助。(主编教材每项一万元,副主编教材每项三千元)
        2010年,“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选题申报工作也即将开始,学校积极利用各种渠道获得很多方面的信息,先后与高教出版社、科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等国内各大出版社联系,将第一手的信息转发到各学院(系),并要求各院(系)做好2010年下半年“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选题申报工作。以此为契机,学校也积极着手准备启动中山大学校级培育教材的申报工作,初步预计投入经费40万元,届时欢迎各学院(系)踊跃申报,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择优资助。
        四、关于“开展技能竞赛活动,提高职工整体水平”提案,校工会答复:
        提案人建议学校工会向学校提出,将学校范围内的技能竞赛活动纳入工会主要工作之一。针对此项提案,校工会征求了教务处、医教处、医管处的意见,并形成初步的答复和处理意见后交三个处会签。
        教务处及医教处认为,青年教师授课竞赛是专业型技能竞赛项目,需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专业教授评委结合具体教学任务与教学内容等对参赛老师进行综合评价,赛程短、操作复杂,因此建议暂时不考虑非专业性单位参与组织此类比赛。
        工会认为,教务处、医教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此类教师技能比赛活动已经具有一套较为完整成熟的操作办法、形成了较为固定的运作模式,并且活动组织取得较好的效果。因此,工会暂不参与此类教师技能竞赛的组织工作。
        人事管理方面:
        一、“关于教辅、行政女教职工产假的问题”提案,人事处回复:
        教育部《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明确规定:根据劳动部劳安字﹝19891号文件精神和劳动部有关部门的意见,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1993年,广东省高教局向各普通高校、中专院校印发了《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高教人﹝1993102号),明确依照国家教委(教人﹝19928号)的精神,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可以顺延。
        对于教师一词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因此,我校严格按照上述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女教职工产假制度,除女教师之外的其他人员均未执行产假顺延制度。
        二、“关于技术系列人员职称评定及教师资格申报的问题”提案,人事处答复:
        1、关于实验室工作人员职称评审问题。
        200411月初,我校印发了《中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试行)》,开始推行实验室工作人员聘任制。2005年,学校顺利完成了实验室系列人员职务聘任的平稳过渡工作。目前,实验室工作人员职务聘任工作已成为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的一部分,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不再举行。
        实验室工作人员队伍是学校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推行实验室工作人员职务聘任工作以来,学校一直在按《规程》开展有关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工作,并结合工作的开展到相关单位进行深入调研。目前,学校准备开展实验室工作人员关键技术岗位设置工作,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学校希望通过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实验室工作人员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2、关于实验室工作人员申报教师资格问题
        我省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我校需按省有关规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实验室工作人员承担实验课教学工作的实际,我校就实验室工作人员等教辅人员申报教师资格的问题多次咨询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该中心也向教育部相关部门进行咨询,答复是只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教师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不受理教辅人员、管理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三、“关于在专业课授课教师中实行高级讲师制的提案”,人事处答复: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化我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鼓励主要从事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学的优秀教师潜心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经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的决定,在我校教师职务系列中设立高级讲师职位,并在主要承担公共外语、公共体育、政治理论、大学语文、计算机、高等数学等全校必修公共课课程教学任务的在编在岗教师中试行相关聘任工作。200912月初,学校印发了《关于试行高级讲师职位聘任工作的施行意见》。文件下发后,学校组织开展了首次高级讲师职位聘任工作。
        在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对于应用研究类学科的教师,如科研特别突出并在达到相应直接职务聘任的基本条件,由院系提交书面推荐意见(包括对学科建设的贡献、行业的影响力及院系对其贡献的认可情况),并向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陈述,经学校讨论通过,可获聘相应职级职务。同时,学校希望通过先进技术研究院等制度创新,为应用研究型人才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目前,人事处正在开展有关高级讲师聘任的调研工作,并会将提案人提出的建议向学校汇报。
        四、“建议修改教师网评后30%为教学效果差并与教师职务晋升相关的规定”提案,人事处答复:
        (一)我校有关教学质量评价的制度和做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目的是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全面提升我校教师教学质量的水平。《中山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和《中山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均有关于教学质量评估的详细规定。
        按照我校目前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本科课程分为四大类:公共必修课(公必)、公共选修课(公选)、专业必修课(专必)、专业选修课(专选)等四大类课程。课堂教学评价分为外语课、体育课、实验课、理论课、两课五大类指标体系。按照上述五大类评教指标对本科课程进行评教结束以后,对原始数据作了相应的技术处理,具体主要包括:1、对课程评教率不足30%的课程视为无效课程;2、对每门评教的课程,分别去掉高分和低分的人数的5%,形成该门课程的最终成绩;3、考虑到不同的课程之间有些是没有可比性因素,依照课程类别将我校本科课程大致分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体育、大学语文、思想政治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然后对课程进行分类处理,计算出详细的评价情况。
        根据《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及上述有关规定,在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教师本科教学质量情况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按照学校规定,各院系每年向教务处提供未来一年要晋升的教师名单,教务处会组织教学督导员有意识、有目的地听课,以使每一位教师的教学考评更好地综合学生、督导员、本院系教师及领导三方的评价。在学校召开的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上,会将参评教师前五年每年的教学考评情况提供给各位委员参考,但制度上没有硬性规定排名在后30%者绝对不能晋升职务。职务晋升主要是看教师的各项综合指标,教学考核排名仅是其中的一个影响因素。
        近几年教学考核评分有所提高,有区分度的界限也提高了,学校已要求教务处统计方法进行数据分析,提高更具科学性的评价标准,供教师职务晋升工作参考。
        ()我校关于教学质量评估奖励、反馈机制的制度
        目前学校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奖励、反馈机制。在《中山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规程》第四十七条、《中山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第九条、十二条、十三条均有专门的教学奖励的条款,奖励方式包括公布、奖励、评优项目优先选拔等。《中山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均有关于教学反馈的条款,其中第九条规定:书面通知评估结果为“差”的教师并附上被评教师的各项评估指标得分与专家、学生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为“差”者,教务处将把其列入下次需重点考评的名单,并安排有关专家和教学督导员与其面谈,制定适应该教师的培训项目,也可以参加我校首次开课教师培训活动,以协助被评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目前,大部分各院系已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操作,对教学效果排名靠前的教师进行激励,由主管领导与教学评估结果为“差”的教师进行谈话,等等。
        校园综合治理方面:
        一、“关于在全校学生公寓等推广门禁系统的提案”,总务处回复:
        为给学生提供更加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提高学生宿舍的管理水平,我处已多次提出学生宿舍安装门禁系统的建议,也曾联合保卫处开听证会。由于经费问题一直未能实施。
        北校区学生宿舍的门禁系统比较简单,只是起到门锁的作用,它的IC卡没有跟校园网联网,学生出入的详细情况没有记录,虽然资金投入相对较少,但对高校学生宿舍管理水平的提升不大。
        总务处接到此提案后,对学生宿舍安装门禁系统再次进行了论证,并向有关校领导进行了详细汇报,学校已同意在学生宿舍安装与校园卡联网的门禁系统。现学校财务处和总务处正着手此项目的考察、预算等相关工作。
        二、“关于改善北校区校园交通的方案”的提案,校保卫处答复:
        1、关于成立北校区机动车管理领导小组问题,保卫处认为非常必要,并已商请负责协调北校区各部门工作的医学部牵头,组织北校区相关职能部门延伸单位及学院负责人组成机动车管理领导小组。
        2、关于做校园停车泊位规划问题,学校规划部门已经明确了北校区校园的规划方案,保卫处已在规划委员会会议上提出了在北校区校园规划中停车场建设的具体建议,也得到了全体委员的认可同意;另一方面,保卫处会同总务处在进行校园边角位拓展临时停车位时,将尽量考虑好车辆和人流、校园环境等问题。
        3、关于建设北校区校园车辆出入管理系统问题,保卫处已将修建南北校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向学校申请立项,如顺利解决建设经费,估计20116月至7月可以建成。
        4、关于汽车停放问题,我处己严格按照《学校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执行,并根据校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规范车辆辆停放。
        5、关于汽车收费管理问题,要增加收费数额须由学校财政领导小组批准,并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总之,有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各位代表的认真监督和师生员工的充分理解,我们有信心、有能力通过科学规划、统筹协调解决校园交通管理的突出困难问题,尽最大努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稳定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三、“关于保障南校区人行道道路畅通的建议”的提案,校保卫处答复:
        首先对于南校区存在多处道路无人行道或人行道被占用的现象,给广大教职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了不便表示歉意!这种现象的存在主要是由于校园交通条件的改造速度远跟不上校园机动车辆的增长速度以及我们自身管理有不到位的所造成的。为此,保卫处会同总务处、后勤集团、物业公司等单位就提案所涉及的和提案未涉及的相关交通问题进行了实地考察,处理意见如下:
        1、建议学校加快推进西大球场的建设进度,因地制宜拓展一些临时生态停车位,尽量缓解校园车辆多、车位少的突出矛盾。
        2、对于第一、第二个问题和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合理,关于紫荆园门前道路两侧人行道大量摆放盆栽和放置自行车而占用了人行道问题,目前已完成了清理工作;关于国际汉语学院办公楼的南面道路狭窄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将采取该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等措施予以解决,至于能否拆除紫荆园花园围墙或内移围墙,我们已知会总务处,建议请总务处会同后勤集团商议后予以回复;对于第三个问题和建议,保卫处会敦促和协助物业公司切实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住宅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尽力控制占用人行道的现象,至于人行道上占地面积较大灌木能否处理和怎么处理,我们已知会总务部门予以回复。
        3、学校综合治理督察办公室将牵头于2011年上半年开展一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其中校园交通综合整治是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集中解决校园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和师生的工作生活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校园道路交通环境,拟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进一步严格车辆的通行管理。要求因公务联系、探亲访友、上课等需进入南校区的校外车辆,经核实可停在南门、北门的停车场,然后步行进入校园,其他无关的校外车辆,一律谢绝入校;适时控制南校区东门对校外车辆的通行时段等措施,逐步减少直至消除无关车辆借道穿行校园的现象等等。
        2)进一步规范车辆的停放秩序。进一步完善规划四个校区的机动车和自行车的停放区域,确保消防安全通道和人行道的通畅,确保车辆停放有序,同时在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车辆的安全;建立违规车辆不良记录电子档案,加大巡查力度,对于乱停停放、违规停放过夜的车辆,通过温馨提示、警示教育、违规锁车和谢绝入校等措施,全面清理乱停乱放和杜绝蹭停现象;解决好南校区西区大巴临时上落点的规划和北校区接送学生见习实习大巴车的停放问题等等。
        3)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南校区西大球场地下停车场的建设进度和北校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在未建成之前,因地制宜在南、北校区拓展临时生态停车位;建设南、北校区新的交通智能门禁系统,重点是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校园车辆安全管理系统,以利于整顿校园交通秩序、方便师生进出校园、保障校园内车辆安全和缓解周末校园交通压力;完善各校区交通标识标牌等指示标记和减速带等设施,全面清除存在严重影响消防通道的路桩和门禁。
        4)进一步完善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制度。
        5)进一步提升管理队伍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在师生员工中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和谐校园”交通安全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在校卫队员和物业公司保安中开展“校园交通管理与言语沟通艺术”主题培训和“校园交通指挥手势”竞赛活动等等。
        6)进一步强化相关管理工作而缓解校园交通压力。严格控制和审批部分培训班,严格审批对外出租场地,杜绝违规出租场地,减少校外车辆进入校园等等。
        后勤、保障工作方面:
        一、“关于我校校园构建统一物业管理模式的提案”,总务处答复:
        根据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部署,各校区逐步实施大物业管理是今后发展方向。由于南校区后勤管理较复杂、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实行大物业管理涉及到学院、总务、房产、保卫、后勤集团等多个部门。总务处已在牵头,探讨南校区实行大物业管理相关事宜。
        二、“关于鼓励科研教师入住东校区,让教师公寓发挥更大效益的提案”,房地产管理处答复:
        由于学校的发展和规模扩大,目前我校已有四个校区,分布在广州市各区和珠海市,而多校区办学对教职工工作和生活造成的影响也逐渐引起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而做好跨校区教职工住房保障工作,也是房地产管理处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针对提案中对大学城教师给予周转房租金优惠等政策倾斜措施,学校目前出台的政策已予以考虑,如南校区、东校区和珠海校区的周转房基准价分别为30/.m220/.m215/.m2,另外:
        1、我校在大学城已设置教师公寓和招待所,分别满足教职工常驻或临时居住的要求。综合考虑东校区教师公寓硬件条件,我们认为20/.m2的基准价是合理的;
        2、由于教职工每周居住时间难以量化,以及周转房存量不足,若进一步降低租金标准,势必造成房屋申请量激增,催生不合理占房现象;
        3、东校区现已开通地铁、校区间班车、接驳车,交通条件较以往有显著改善,并且货币补贴额度已经提高。
        综上考虑,提案中对东校区部分教职工下调教师公寓租金标准将会阻碍其周转职能的发挥,不可采纳。
        由于规范教师公寓的租赁管理,在制度方面,我处已出台了《中山大学公有住房、教师公寓租赁管理方法》(中大房管﹝20101号),配套上述文件设计了网上选房系统,做到房源对教职工透明,努力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教师公寓租赁流程。同时我们也明确转租等违约情况的处罚原则,在签订合同时也写明相关的处罚条例,对查实转租者最高可予以三倍租金的处罚。
        在具体操作方面,为强化管理,提高周转房利用率,房地产管理处已在北校区小规模尝试采用指纹锁进行管理,但经实用考察使用效果不佳。首先,指纹锁安装成本非常高,每套约2000元,全面安装经费开支巨大;其次,目前指纹锁技术不甚成熟,指纹识别率有待提高;再次,采集指纹工作量较大,在较多教工集中办理手续时需要长时间等待;最后,针对指纹锁的不足,我们提出的改进方案是安装IC门锁,目前南校区168栋使用情况良好,未来可考虑扩大安装范围。
        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我们也希望教职工能配合我们的工作,对转租、分租等情况积极举报,在查实后定会严肃处理。
        在提案中还提改善教师公寓环境等问题,当前房地产管理处已完成南校区681683三栋教师公寓的集中翻新改造工程,未来将联合其他部处对东校区教师公寓室内及周边配套设施的使用情况进行系统评估,制定改造更新计划,并将成功经验推广到其他校区,给教职工提供一个舒适整洁的居住环境。
        三、关于“善待教师,降低周转房租金”提案,房地产管理处答复:
        当前房价持续处于高位运行状态,与教职工的实际承受能力差距较大,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们作为学校周转房的直接管理部门,深刻认识到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是关乎学校整体稳定与发展的重要一环,为此长期以来我们深入分析周转房实际运行状况,多渠道了解努力,目前学校周转房已进入良性运转的轨道,初步实现了周转房“集约化、标准化、住得进、转得出”的管理目标。
            在租金标准的制定上,当前执行标准是根据我校周转房历史运作情况和周边出租房的价格水平,并参考其他高校的管理经验而制定的,2007年以前我校执行13.5/平方米的成本租金标准,由于价格远低于周边市场租金且校内环境优越,造成教职工乱占房、转租和到期不退的情况非常严重,以至于一度陷入新入校教职工无房可租的状态。为此我们于200771日起推出了《中山大学公有住房、教师公寓租赁管理办法(暂行)》(中大房管【20075号),实行“高收高补”的租金策略,将周转房的租金标准提高到接近周边市场租金的水平,同时为租房的教职工提供三年租房补贴。由于该政策减少了准租行为的利润空间,当年即腾退出约8%的周转房,成效明显,几年来运行情况良好,如果重新采用13.5/平方米的成本租金标准,势必重蹈当年周转房无法周转的覆辙。
            截止20105月,《中山大学公有住房、教师公寓租赁管理办法(暂行)》业已施行近三年,我处根据当前校内周转房的租赁情况,户型比例变化和周边出租房屋的市场行情,结合20093月我处对学校教职工进行的问卷调查回收结果,于2010年对周转房租赁管理办法做出了全面修订,推出了《中山大学公有住房、教师公寓租赁管理办法》(中大房管【20101号)。
        新的管理办法最为明显的改变有两点:1、适当调整租金标准,在保持标准相对稳定的前提下作出进一步细分,制定了保障期租金、校内市场租金和完全市场租金三个租金标准,能够全面惠及新入校教职工、已租住校内周转房一定年限但仍未购房教职工的需求,不仅确保了周转房的保障职能,而且也提高了其使用效率,达到户型组成与需求的合理匹配,并且该租金标准在市场价基础上对教职工提供了优惠,充分体现学校对教职工住房问题的关心;2、延长周转房租赁期限,为教职工提供周转期和周转期后两个租赁阶段,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者最长可租住12年,充分满足了教职工子女就读小学或初中,以及其他情况对校内周转房的需求。具体可登陆我处网站详细了解相关政策。
        接到提案回复后,提案代表在“对T01012号提案答复的意见”反馈意见中,提出了新的观点和论据,房地产管理处再次答复:
        对于周转房的租金标准,学校制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从中获取利润,而是为了更好的利用价格杠杆对周转房资源进行调节,特别是针对目前的房源暂时不能满足供求需要,且短期内无法进行增量的情况下,必须寻求一条既能流入,也能转出的方法。横向对比国内其他一流高校(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均按照市场情况制度了相应的租金标准,当前唯有实施市场情况适时调整租金才能真正将周转房的“周转”二字落到实处。
        为了减少市场租金对教职工的压力,学校从20101月起提高了补贴标准,其中货币补贴人均增加500元,折算后教职工的实际负担是减轻的。
        本次住房政策调整,在租金进行上调或下调的同时,已将周转期从2007年的3年放宽至12年,体现了人性化管理的工作思路。需要说明的是:周转房的首要保障对象是无房教职工,能否保障教职工子女读完高中是努力方向,我们希望能帮助每一位教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但是在房源不足、资金实力不够的情况下,我们只能逐步改善。《中山大学公有住房、教师公寓租赁管理办法》是一个长效机制,遏制转租行为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最终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良性循环的周转房体系。
        对于100个月借款的还款时间问题,我们将会另作商议,而另一条关于住房面积的规定,根据现有情况,70平方米以下和以上的需求量并非1:1,且无论设置在任何面积数均会有供需不平衡情况存在,考虑到年龄、职称、购房比例等因素,参照原房改中级职称的中线面积划定70平方米为线是比较合理的。
        目前房价较高,而教职工对产权住房的热情依然高涨,之间的矛盾仅凭学校一己之力是无法调和的,需要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方可缓解。可喜的是当前广州市政府已批复实施大学城“10+2”所高校建设教师公寓的计划,并且在大学城周边大力兴建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学校也将密切关注政策的新走向,协助教职工解决安居问题。
        四、“关于中山大学南校区青年教师周转房改建的提案”,房地产管理处答复:
        正如提案中所提到,当前周转房的供需矛盾日益加大,这是不争的事实。由于房价居高不下,给租住校内周转房的教职工寻求住房问题的解决造成了很大困难,也对我们职能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如何满足教职工对周转房的需求,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
        为了提高周转房使用效率,改善教职工居住条件,我们主要推出了以下三项举措:
        1、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周转房合理使用我们在本年度修订了《中山大学公有住房、教师公寓租赁管理办法》(中大房管﹝20101号),通过对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和租赁对象的细分,充分体现了周转房的保障功能,同时该办法对提高大户型的使用效率,保证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有计划翻新改造,改善周转房居住环境。近两年来,我处按计划对部分周转房进行翻新改造,除零星维修外,还集中对681.682683三栋周转房进行整体翻新。截止到200912月,681栋已完成翻新工程并重新投入使用,目前682683栋翻新工程也已进入了收尾阶段。经过翻新,周转房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已居住681栋的教职工总体反映良好,未来我们还将计划陆续对部分周转房实施翻新改造工程;
        3.抓住有利时机,改善教职工住房条件。上年度,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三旧”改造的指导性意见,通过“三旧”改造改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建设宜居现代城市。对于此次省市政府出台的新政策,校领导和我处都在密切关注,希望利用此次省市政府出台的新政策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另外我们还在校内规划了800套博士后公寓,已有140套建成并投入使用,并在大学城联合向政府申请新建教师公寓。此案涉及单位较多、影响面较广,因此必须谨慎对待、妥善处理,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五、“关于改善中大四个校区课室条件的提议”提案,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与医学教务处分别对提案中提及的不同问题方面做出回复。
        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对于多媒体设备相关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多媒体教室配备电脑笔问题,在2008年的时候,珠海校区多媒体课室配备了带翻页功能的激光笔,结果在使用第一周丢失比较严重。主要原因是由于设备小,容易丢失,也有可能是老师上完课无意识地当做个人物品就像笔一样带走了。后来我们把激光笔放在多媒体服务室,请有需要的老师到服务室领取。由于上课老师变动较快,加上去年8月份多媒体服务物业化以后,服务人员未主动将多媒体课室配有激光笔可借用的情况告知上课老师,造成很多老师不清楚有此项服务。这也是我们对物业公司工作监督不到位的地方,现已督促物业公司采取在讲台贴提示的方式告知各位上课老师。
        据了解,老师上课对ppt翻页器的使用需求不大,也有部分老师自带。所以,将在南、北、东校区各配备10支带翻页器功能的激光笔,供有需要的老师上课时使用。
        2、关于“珠海校区课室投影灯效果不好,致使图像模糊不清”的问题,影响课室投影仪效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以下3个主要影响因素;(1)投影仪的配置、保养维修;(2)课室环境亮度。如果讲台周围光线明亮的话,投影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所以,投影时要关掉前排日光灯,拉上窗帘,可以明显改善投影效果。但由于现在天气转热,在没有空调的课室拉上窗帘以后变得闷热,所以,师生们不愿拉上窗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影效果;(3ppt制作质量。同样的环境,如果ppt文字或图片与背景颜色色差大,选择大和粗的字体,投影效果都会好一些。
        对于多媒体课室配备,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在寒、暑假期间对所有的课室多媒体设备都进行了保养维护和检修,老化设备安排在暑假升级更新,每学期开学每周还会对多媒体设备做日常维护。珠海校区课室从上学期末到这学期约有1/3的投影灯陆续到达使用寿命,一旦亮度低于标准值就更换灯泡,至今已更换24个投影灯泡,维修9台投影仪,效果有比较明显的改善。老师反映上课的课室投影仪图像不清晰的那段时间刚好是灯泡快该更换的时候,另外,该课室的窗帘遮光效果不好,两个因素叠加起来,使得投影效果较差,更换灯泡后,亮度94LUX提高到202LUX,效果有了较大的改善。
        有部分使用多年的投影仪并非更换灯泡就能改善投影效果,需作深度清洗,光路修复等处理才有效果,因为需返厂家维修,维修时间较长,这期间就用淘汰下来的旧投影仪临时顶替,会短时影响实际使用效果。
        对于已经老化、没有维修价值的多媒体设备,按照更换标准已经做了升级更换计划,并已通过学校的论证,其中珠海校区计划更换旧投影仪16台,将于暑假期间施工,相信届时多媒体课室设备状况将有较大的改善。
        医学教务处就关于北校区教室没有配备冷热饮水机的问题回复如下:
        作为教学主管部门,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尽快落实相关工作,为了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建议如下:
        1、北校区新教学楼仅在4楼中厅安装了一部饮水机,数量太少,建议在二三五楼中厅加装三部冷热饮水机,同时加强管理维护和做好宣传工作;
        2、待明年收回新教学楼教室休息室后,建议在大课室(01教室)旁边1A6A6间)教师休息室全部配置冷热饮水机。
        六、“关于改善东校区教室投影仪效果的建议”提案,网络中心答复:
            影响课室投影仪投影效果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有以下3个主要影响因素:
            1)投影仪的配置、保养维护和维修。投影仪的配置,我们按照细化要求,按需配置,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的指导思想进行选型,根据老师上课PPT的内容多以文字居多的特点,我们配备了液晶和数字两种类型的投影仪。液晶投影机色彩还原好,适合展示图片和播放视频,几个较高;数字机对比度大,文字显示清晰,价格较低。我们中心已将多媒体课室投影机配置信息提供给教务处,再由教务处通知各院系教务员在排课时了解教室上课对投影仪色彩的要求,把对投影仪色彩要求高的课安排在液晶投影机的课室,如果上课老师现在觉得投影仪的色彩对教学效果影响较大,可与教务处排课人员协商调换合适的课室。如果教务处反映液晶投影仪课室数量不能满足需要,我们将在今年暑假进行多媒体课室装备更换时适当调整。
        多媒体课室设备的保养维护和维修,我们已经有了一套制度规范,在每年寒暑假期间对所有的课室多媒体设备都进行了保养维护和检修,老化设备安排在暑假升级更换,每学期开学以后每周还会对多媒体设备做日常维护,对亮度暗的投影仪进行测光和检修,本学期开学至今东校区已更换灯泡23个,维修投影仪10台次。根据制定的投影机更换标准,每年淘汰一批性能下降、不能满足教学要求的投影机,20098月以来东校区共更换了15台,今年暑假计划更换19台。
        2)课室环境亮度。东校区教学楼周边环境无遮挡,空气清澈,课室十分明亮,如果讲台周围光线明亮的话,投影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所以,投影时要关掉前排日光灯,拉上窗帘,可以明显改善投影效果。但由于现在天气太热,在没有空调的课室拉上窗帘以后变得闷热,所以,师生们不愿意拉上窗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影效果。
        我们调查了有关课室设备状况和环境亮度,一方面原因是课室大(270个座位),光线明亮,另一方面由于是该课室使用的是数字投影仪,还原色差一些,这两个原因叠加起来,您就会觉得投影仪效果差,无法准确地分别出不同的颜色,后排学生看不清楚。如果您上课时对投影颜色有较高的要求,建议您尝试拉上前排窗帘或者与教务处协商调换课室(说明:调换课室的权限在教务处)。
        3PPT制作质量。同样的环境,如果PPT文字或图片与背景颜色色差大,选择大和粗的字体,投影效果都会好一些。
        提案中关于安装投影幕,提高投影效果的建议,我们先通报一下设计思路:根据课室的大小和黑板的安装特点,分两种情况考虑,对于黑板短的小课室,就安装投影幕;对于黑板可以往两边推拉的大课室,则利用新课室墙壁白亮的特点,需要投影时,黑板往两边推开,把中间露出的白墙壁当做投影幕,这样的设计既节约又环保。使用多年以后,东校区教学楼部分课室墙面有些变脏了,我们中心已经与东校区管委会、教务处和后勤办商量,计划重新粉刷投影墙面。
        综上所述,相信通过采取多方面的综合措施,多媒体课室投影效果可以得到改善。
        七、“关于筹建中山大学东校区教工活动及学术交流中心的建议”提案,东校区管委会答复:
        同意提案的建议。请学校在校园建设规划时予以考虑。
        八、“关于增拨信息学院东校区实验室用房提案”,东校区管委会答复:
        根据2010519日,学校公房管理领导小组召开的2010年第1次会议《中山大学公房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决定:
        目前信科院存在部分房屋功能规划不合理的现象,暂不安排新增用房,待申请到数字家庭国家工程中心后再另行安排;会议要求信科学院应按校区调整计划于今年8月前退出南校区电子系楼和305栋一楼。
        会议认为信科学院搬迁东校区后学生教学实验室均由校区教学实验中心承担,而公房核算中仍给学院教学用房的定额,从实际用房与定额指标中反映。现有用房面积已相对合理,要求信科学院应提高公房使用效率。
        鉴于以上决定,暂不同意安排。
        九、关于“在东校区的西面新开一个西门或将东校区的东门移至西面的建议”的提案,东校区管委会答复:
        根据东校区的规划以及考虑到校区的管理需要,暂不考虑建议新开一个西门。
        学校管理工作方面:
        一、关于“组织编印国立中山大学档案全集”的提案,校长办公室答复:
        (一)2010527日,校长办公室邀请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知名学者组成专家组,就上述提案进行论证,并形成如下意见。
        (二)专家组认为,该提案提供的信息和思路,对中山大学校史研究有重要的意义,应当尽快在可操作的技术层面上进行落实,建议学校利用数字化的存贮手段,对涉及中山大学校史档案进行系统的保存和利用。
        (三)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陈春生副校长协调相关部门做出如下决定:
        1、学校向广东省档案馆联系中山大学全宗和国立广东大学全宗档案的胶片购买事宜。
        2、学校图书馆负责将上述胶片进行数字化处理,以利校史资料的检索、查询和利用。
        3、该项目涉及的经费在学校数字化图书馆建设项目中列支。
        二、“关于及时公布学校各学科和二级单位有关情况的建议”提案,发展规划办公室回复:
        (一)提案中建议学校每年公布各学科和二级单位有关人员、学科建设、学术水平、同行中的地位、硬件设备等情况。该建议针对了目前学科建设信息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对加强学科建设宣传和促进学科建设,提高学科声誉均有着积极意义,十分有必要。
        (二)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学科信息管理工作,力争在我办网页中定期公布学科的一些情况。但提案中关于学科的学生水平、同行地位等因素,由于涉及面较广,缺乏统一的评价指标,在公布方面存在着较大难度。
        (三)由于学科的人员、科研成果、硬件设备等均有人事、科研、设备等管理部门掌握,公开这些数据需要学校的整体部署。建议由校办牵头,统筹的协调各机关部处,进一步研究提案的可行性,定期公布有关信息。
        三、关于“深入开发病人护理市场,为国家分忧,为民解难”的提案,校医管处回复:
        为广泛咨询专家意见,医管处于2010625日组织召开中山大学护理工作会议,就该提案展开激烈讨论,护理委员会及附属医院护理专家达成一致共识:认为深入开发病人护理市场是有必要的,但由于其涉及到组织运作、人员选调、专业培训、质量控制、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建议应有独立法人代表并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机构(如:医院管理公司)来运作,届时可聘请中山大学的护理师资参与培训工作。
        四、“关于建立“双代会”代表巡视制度的建议”提案,校工会答复:
        提案论据充分、论点鲜明、操作性强,校工会、教代会秘书处经过认真研究,将尽快研究落实“双代会”代表视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本届“双代会”已经为每位代表制作过代表证,在首次会议召开时发给了代表,考虑到我们代表比例相对较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也比较繁重,代表们的巡视宜采取有序化方式比较好,我们拟在本届代表任期内,对于巡视方式采取有3人以上代表关注的事件、部门,到校教代会秘书处提出巡视申请,由校教代会秘书处开出介绍信并电话与相关部门预约后,由代表凭介绍信进行巡视,在2012年“双代会”换届时重新制作带有照片和注明使用方式的代表证,并制订《关于“双代会”代表视察工作的有关规定》(草案),就代表视察范围、程序、视察后的意见作出规范要求。
        五、“关于在春季环校跑活动中同时举行混合接力比赛的建议”提案,校工会答复:
        经工会认真研究,决定在2011年春季环校长跑活动的男女混合接力跑改在英东田径场跑道举行,起跑时间定在环校跑队伍到达田径场后,比赛将引入男女混合4×200米方式,校工会已委托群工部制订2011年环校长跑方案,广泛征求意见,请代表们提出宝贵意见。
        生活、医疗、福利方面:
        一、“关于改善B系列教职员子女的入学入托问题”、“关于减免B系列教职工子女就读我校附属学校赞助费的提案”、“学校有责任帮助B系列教职工解决子女入托入学问题”、“合同工子女入学问题”等提案,人事处答复和处理意见如下:
        关于我校教职工子女入读附属校(园)的问题,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山大学教职工子女入读附属校(园)暂行办法》(附校﹝20061号)规定:南校区幼儿园原则上接受南校区教职工的子女,北校区幼儿园按规定招收北校区教学本部和附属医院教职工子女,户口(含集体户)与住房均在海珠区范围内且居住满一年(自200551日起计)的固定编制教职工子女可申请入读附属小学和附属中学初中部。在学校没有修订或废止该《办法》前,仍按该《办法》执行。
        2、现行的高校拨款制度主要是主管部门根据核定的学生人数进行生均拨款,并未划拨经费到大学的附属校(园)等单位。目前,我校的两所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和中学均是公办民助性质,自筹经费、自负盈亏,通过招收社会生源来缓解办学经费压力。由于办学空间、经费等因素的限制,附属校(园)仅能够保持现有规模和生源结构。
        B系列人员制度是我校用人制度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学校对B系列人员实行与固定编制人员不同的岗位聘用、薪酬、福利等管理体系,其人事关系、人事档案不进入学校,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保金,学校代买国家规定的相关保险,离职或退休后享受社保相关待遇。关于B系列人员的子女入托入学问题,学校将会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门研究。
        二、“关于珠海校区整建制学院常驻教职工生活所遇到的突出问题与建议“提案,人事处答复:
        1、关于珠海校区教职工住房问题,目前高校住房制度的现状,是当年住房体制改革没有继续完善所导致的结果。学校意识到,刚刚留校工作的青年教工面临的最大困扰就是住房问题,住房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学校发展的一个瓶颈,也是制约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一大难题。因此,学校一直致力于校内周转房的建设,在校园周围建设一批周转房,作为学校的永久物业,提供给教师租用。目前,这一工作已经在南校区和东校区启动,学校也在考虑在珠海校区教工住宅区北区建设教师公寓,为新引进的教师、科研人员等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
        20101月出台的《中山大学公有住房、教师公寓租赁管理办法》(中大房管﹝20101号)第十条对珠海校区工作人员住房安排有明确的规定,附件2对珠海校区公有住房管理细则也做了详细规定。关于珠海校区住房问题的详细情况,建议咨询房地产管理处。
        2、关于珠海校区教职工的子女教育问题,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特定行政区域的学校建设规划、中小学校的办学标准、选址要求、建设标准等均有明确的规定,任何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举办都需要进行长期的科学论证。目前,我校的两所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和中学均是公有民办性质,自筹经费、自负盈亏,办学压力很大。
        从当前我校常驻珠海校区工作人员类型、年龄情况、婚姻状况、子女状况等因素来看,尚不具备举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基本条件。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协调解决珠海校区教职工户口问题的办法,尽力为教职工子女入学提供方便。
        关于联合周边其他大学建立中小幼儿园的建议,学校可在适当时候向珠海市政府进行反映。
        三、“关于进一步改善外聘员工住宿条件的提案”,房地产处回复:
        首先,对于外聘员工对学校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我们非常认同提案中的观点,在学校饮食、环卫、学生公寓管理及修缮等业务范围,外聘员工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保证后勤工作的有效开展,安排一部分外聘员工在校内居住是合理且必要的。
        但受校内房源总量的制约,在编教职工我处尚不能保证100%安置住宿,因此对外聘员工的校内住宿需求,我们仅能在房源允许的条件下尽量满足。基于以上原则,我们在校内安排了一批外聘员工宿舍,其中包括581大院一楼,167栋大部分房屋,另外还有其他外聘员工宿舍2256.28m2
        对于提案中开辟581大院二楼的建议,认为目前尚不具备实施的条件,原因如下:
        1581大院二层目前为我处家具仓库,存放着课室、住房家具及其它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并未空置;
        2、该大院属临建房屋,因当前外聘人员宿舍紧张,划拨一楼给贵单位作为外聘人员宿舍使用。但该建筑物消防、排水等设施不完善,不适合长期居住,因此不宜将居住区域扩展至二层;
        3、为了改善外聘人员居住条件,便于集中管理,我们计划对外聘人员居住区域进行调整,目前调整方案正在酝酿中。
        鉴于以上三点原因,581大院的外聘人员居住区暂不作调整。
        其次,提案中提到希望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对加强外聘员工宿舍的管理,房地产管理处是支持且希望能够推进实施的。
        外聘员工宿舍脏乱差的形象与校园整体环境格格不入,影响校园整体美观,而该问题长期以来之所以没有得到改善,与管理因素、居住空间和居住人员均有密切关系。按照当前政策,外聘员工宿舍已完全委托并交付后勤集团,因此可考虑安排后勤集团物业公司进驻,或联系其他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具体实施方案需要进一步联络与磋商。
        四、“关于解决中山大学翻译学院教师住房问题的提案”,房地产管理处答复:
        对提案中提到教师购房难的情况深有体会,不仅在珠海校区,其他三个校区教职工也有类似的困难。
        对此,校领导和我处均在寻求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根据最近几年的实践经验,团购是较为可行的一条道路,已经实施的三次团购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尽管我们已多方面开辟渠道,广泛联系开发商,但成效甚微。
        至于提案中筹建住房的建议,根据当前的政策,并不具备实施的条件。首先,土地资源归国家所有,对其分配和使用亦是政府通过土地拍卖实现的,因我校并不具备开发房地产的资质,故不能够参与土地竞拍;其次,房改后国家政策法规不允许学校建设和分配福利性住房,当前校内可提供给教职工居住的均为周转房,无法实施商品房建设与销售;为了缓解购房压力,我校已出台了“100个月免息住房货币补贴借款”及其他政策,为教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尽一臂之力。
        随着商品化住房市场逐渐成熟,教职工的个人决策在解决住房问题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学校仅能发挥辅助作用。希望教职工能做好个人职业规划寻求适当的市场切入点,从而得到满意的结果。
        五、“关于解决中山大学翻译学院教师住房货币补贴问题的提案”,房地产管理处答复:
        为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的住房货币分配相关政策和规定,我校于2002年出台并实施了《中山大学关于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实施办法(试行)》(中大办﹝200222号),对我校2000年一月在册、由学校核发工资且未享受房改等住房优惠政策的正式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为期300个月的住房货币补贴。
        由于翻译学院及其他几个学院属于新机制学院,由学校统一划拨经费,以整建制模式进行管理,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经费来源不明确,因此未发放住房货币补贴。
        为了贯彻学校人员成本增加,适时调整新机制学院包干经费定额标准的精神,以及保证新机制政策连贯性的要求,学校决定从20101月起对新机制学院提高生均定额拨款,其中也包含了对新机制学院教职工开始发放住房货币补贴的经费开支,详细信息可查阅财务与国资管理处2010年第133号文《关于提高新机制学院生均定个拨款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见附件),目前我处正在落实中,预计将于近期发放。
        六、“关于学校体检增设女教工专项(乳腺、子宫)项目”,“增加女教工专科体检项目”,“关于在职工定期体检中增加针对女教职工的专门检查的提案”等提案,校工会答复:
        每年教职工体检是保障教职工身体健康,提早预防和治疗疾病的有效措施,是利国利民利校的大事,校工会已经接受学校委托,调研并制定了体检方案,新方案中关于女性体检专项方面已经做了充分考虑,包括妇科检查、宫颈涂片找癌细胞、妇科B超了解子宫、卵巢、附件情况、乳腺B超,学校领导已经讨论同意每位女性每年体检标准300元,目前正在最后与各家附属医院商讨落实,预计9月份正式实行。
        四、关于“优秀提案”及“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推荐意见
        2011510,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提案工作会议,根据《中山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对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的立案和受理情况以及提案人对受理结果的反馈意见进行评选,结果如下:
        1、中山大学医学部王斌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北校区校园交通的方案》提案,能够从当前校园综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负责、有理有据地完成提案的写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得到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提案的格式也完全符合教代会提案撰写的要求。建议评为“七届四次教代会优秀提案”,给予表彰。
        2、学校房地产管理处在处理药学院代表提出的《关于鼓励科研教师入住东校区,让教师公寓发挥更大效益的提案》、工学院代表提出的《善待教师,降低周转房租金》等提案过程中,能够摆事实、讲道理,详细阐述学校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思路,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改进现有的管理工作和住房条件,体现了积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对代表提案认真负责的精神。建议推荐房地产管理处作为“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中山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1年5月13日
        
                

(发布时间:201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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