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七届四次教代会“优秀提案” 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的决定
根据《中山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校教代会常设委员会对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提交的关于七届四次教代会“优秀提案”、“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议意见进行讨论,决定:
1、中山大学医学部王斌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北校区校园交通的方案》提案,能够从当前校园综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广大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认真负责、有理有据地完成提案的写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得到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决定评为“七届四次教代会优秀提案”,给予表彰。
2、学校房地产管理处在处理药学院代表提出的《关于鼓励科研教师入住东校区,让教师公寓发挥更大效益的提案》、工学院代表提出的《善待教师,降低周转房租金》等提案过程中,能够详细阐述学校管理中还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思路,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改进现有的管理工作和住房条件,体现了积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对代表提案认真负责的精神。决定评为“七届四次教代会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给予表彰。
中山大学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常设委员会
2011年5月11日
(发布时间: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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