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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中山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 烨

各位代表:
    本人受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委托,现向大会报告八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开展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征集基本情况
    八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于2013826日启动,截至201311月,共收到代表、代表团提交的书面提案30份,通过网络提交提案13份,另从第三届第二次女教职工代表大会转入提案4份,八届二次教代会共收到来自18个教代会代表团的代表和代表团集体提交提案47份。
    各位代表、代表团所提交的47份提案中,关于教学科研的6份,关于人事管理制度的8份,关于学校管理工作的18份,关于校园建设的11份,关于生活福利方面的4份。从总体情况看,基本能围绕学校工作和关系教职工利益的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反映出新时期新形势下教职工更加关注学校层面的工作,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如关于建立校领导巡视制度,打造校、院信息发布平台,统筹规划校区建设、校园管理等方面的提案,都反映出一定的时代特征。
    从提案的写作方面看,代表们的提案基本上能遵循一事一议的原则,具备主题、内容、建议三要素,提案人、附议人齐全,且提案涉及的内容均在学校职能范围内。全部提案的写作都符合提案规范格式要求,这也是本次代表提案有别于往届的一个亮点。体现了代表们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充分用好教代会提案这一民主参与的重要平台。
    二、提案立案、处理情况
    学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教代会的提案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对于提案的审议、立案以及处理单位等方面都提出了重要的指示和具体的指导,为本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审议、立案工作明确了方向。201311月中,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两次召开八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审议工作会议,根据教代会提案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校党政领导的指导意见,认真审阅、反复讨论了代表们所提交的提案,加大提案的立案力度,特别是对于涉及学校领导工作层面、事关学校全局工作,以及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提案,均与立案。经审议,有31份提案符合教代会提案工作要求,准予立案。其余未予立案的16份提案,主要集中在关于B系列教职员的薪酬待遇,校区教职工住房工作,校园管理的一些具体措施,以及个别房舍的维修等方面,这部分提案有相当部分属于个别、个案问题,有的则是往届会议已经立案并有了明确答复,因此作为一般性意见处理。
    20131126日,学校召开了八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处理工作会议,协商、部署本次教代会提案处理工作。会议由校党委副书记李萍主持,提案工作涉及的21个部、处、办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和提案立案情况,经讨论、协商,明确了提案受理单位,会议还根据上届教代会提案回复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本次提案工作采用的新方法作了介绍,对提案回复工作提出一些具体要求,针对一些提案涉及多部门管理权限的情况,强调了各提案受理单位要注意协商处理,共同完成。作为一般意见的代表提案也在会上分别提交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一般意见处理方式处理。
    三、提案回复情况
    学校各部、处、办对于处理教代会的提案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在本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工作中,各有关单位不回避、不推诿,积极回应。有的处理单位根据提案涉及的问题方面主动提出进一步协同其他单位共同处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提案的处理更加全面和有针对性。截止20141月底,立案的31份提案都有了明确回复。对于经相关校领导批示需进一步增加协同处理单位的部分提案,相关单位也都在20143月中作出了回复。作为一般意见处理的提案也大多做了书面回复。
    本次提案处理工作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增进了教职工与学校的相互交流和沟通,推进教职工关心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更好地服务于教职工,逐步完善网上提案系统平台,逐步实现提案工作常态化。
    各提案处理单位对提案回复情况如下:
    关于教学科研
    (一)关于“取消小学期”的提案,校长办公室和教务处分别作出答复。
    校长办公室答复:
    关于三学期制的完善事宜已经得到学校的高度重视并列入学校党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梳理出的突出问题中,并由教务处牵头对实施“三学期制”的成效进行调研评估,制订更加细致、更具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该提案建议提交教务处进行答复和处理。
    教务处答复:
    按学校领导指示精神,教务处根据前阶段和近期对“三学期制”实施进展的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整理形成了回复意见(详见附件),并将按学校相关计划要求,继续组织,推进下阶段有关“三学期制”方案实施的调研评估和优化工作。
    【附件:教务处对第八届教代会有关“三学期制”实施问题提案的回复意见
    广大师生关注的“三学期制”是我校近年来办学机构改革探索的一项重要内容。该工作立足于我校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的办学特点,以及不断加强实践训练与全面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加快教学国际化进程和增强学校在区域和国内外办学影响力的需要,在深入调研和论证基础上推动的学期制改革。现将实施“三学期制”工作开展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一、实施学期制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十五”以来,面对经济全球化、高等教育国际化和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国内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国防科技大学等知名大学借鉴国外高校经验,以多学期制(含设置暑期学校)的措施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其核心目标是通过教学管理制度的重构,改革课程教学的内容与结构、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的方式与方法,从而提高整体的人才培养质量。
    结合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我校于2009年初加快学期制改革的可行性论证,广泛听取和征集各教学院系的意见。经过调研,取得的基本共识是:相比传统的两学期制,三学期制将更有助于克服冗长的学期制度给教学管理和创新人才培养所产生的制约因素,如学生学习的自主选择较少、教学资源利用率不高和教师的专业发展空间不足等。
基于此,学校决定由2009学年起启动“三学期”制,即第一学期为秋季学期(18周)、第二学期为春季学期(18周)、第三学期为夏季学期(4周半);并于2010年启动了首个夏季学期,主要用于安排二年级的本科生军事教育、辅修(含双专业、双学位)课程、通识教育课程、实践教学、科研训练等。根据学校的办学实际,该阶段学期制改革主要着眼于解决我校实践教学薄弱、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程度偏低、新生军训割裂长学期教学安排整体性等问题,以期重点发挥以下方面的意义和作用:(1)有利于促进本科教育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深化教学制度改革;(2)有利于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在各校区更均衡的配置;(3)有利于推动开放性本学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二、三学期改革运行的基本简况
    在“三学期制”的执行过程中,学校鼓励院(系)在夏季短学期探索建构新的课程体系,提倡将长学期的稳定性、连续性与短学期的灵活性、自主性相结合,给学生以更弹性的学习空间,让学生更具自主性地构建知识结构,发展和提升综合素质与竞争力。经过三年的探索,绝大多数的办学院系已逐步建立起“三学期制”的本科教学体系。具体地,以20122013年夏季短学期的情况看,文理工科各院(系)一年级主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开设军事教育科;二年级安排讲座、专业选修课、实验、认知实习、见习等;三年级侧重于科研训练、专业实习、社会实践。
    实践表明,多数院(系)对前阶段“三学期制”的实施效果持认同的态度,认为学期制改革在促进课程体系优化,形成通识教育、博雅教育等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生个性化、自主和研究性地学习,加强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增进本科教学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增加有效的教学科研实践,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优势得到初步显现。具体体现包括:
    1.学校利用夏季学期与海外高校学期制相衔接,以利于引入校外优质资源。“三学期制”实施后,学校和各院系可利用短学期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驻校或来校讲学,使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共享国内外的优质教育资源。
    2.“三学期制”为学生参与社会实验、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从事创新性实验和学术研究,提供更多时间和空间条件。例如将短学期和暑期连通利用,学生可有更好的条件尽早进入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进行各类实习和科技创新活动,培养科研基本思维、素养和实践动手能力,提高社会适应性和就业竞争力。
    3.有助于教师集中精力在不同阶段进行不同类型的教学,并利于教师进行专业发展规划。
    三、学期制改革的完善情况
    为及时了解我校“三学期制”前期开展情况,促进实施方案不断优化和有的放矢地推动学期制改革,教务处于201210月中旬组织对33个文理工科院系各年级夏季学期教学活动安排,包括课程、教师教学工作和学生管理、以及夏季学期时间设置等问题进行调研。围绕学校所处地区的气候情况、学科专业教育特点,灵活合理地安排教学,加强激励和管理、配套保障机制,及夏季学期时间设置等问题,广泛听取部分院(系)的建设性意见。
    调研情况的分析表明,2009-2012学年三学期制实施过程中,尚有新生入学教育需要加强;军事教育延后至二年级夏季学期进行,学生纪律和气候炎热影响军训的效果;不同学科专业教学安排落实情况及效果参差不齐;大学与附属学校假期实践还需衔接等方面问题。对此,学校进一步就合理调整夏季学期设置时间,即夏季短学期由春季长学期之后调整到秋季的长学期前(由学年末调到学年初)的可行性问题再予征求意见。多数教学单位认为可行,其中部分院系认为调整后将更符合实际需要,并对相应教学安排提出初步设想:部分考虑在增加的小学期安排专业特色实践课,含中文系的百篇作文强化写作训练,历史系的专业写作导修、参观考察,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的小实习,法学院的模拟法庭教学,信息科学与科技学院的专业导读、电子工艺实习,地球科学系结合理论教学安排认知实习等;部分院系还安排学生修读跨专业选修课,例如:哲学系考虑开设文史哲交叉互选课程等。
    综合调研情况,学校从2013学年起将夏季学期(4周半)调整为第一学期,并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三学期制”的教学方案。
    1.应对气候的安排措施:广州地处亚热带区域,炎热、台风气候跨越时间较长,往往从春末初夏延续到秋季时节,即使在传统的两个长学期也无法完全避开。因此,学校在2013年夏季学期调整中考虑了该因素,将2013级军事课安排在8月份,且前两周为军事理论教学及考试,后两周进行军事技能训练,尽量避开酷暑天气。
    2.优化时间安排的措施:在保持每学期的教学总周数和寒、暑假时间长短与传统二学期制相同的前提下,于2013年的夏季学期调整中考虑了暑假的放假开始时间与附属学校、幼儿园放假安排尽可能衔接的问题;同时在学生开学时间上也与国内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等的夏季学期(暑期学校)时间接近。
    3.院系教学的差异性安排:学校在2013年三学期制方案的调整过程中考虑到各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差异,不采取“一刀切”地安排校内课堂教学的模式。具体地,在夏季小学期不要求学生统一注册,而是实行到所在院系报到的方式,鼓励院系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求合理地安排教学活动。
    4.优化课程设置的措施:支持院系立足本科教育课程体系的整体优化,进一步完善短学期教学计划,逐步在夏季学期形成更具开放性特征(教学活动场所走出校门、课程修读走出校门、跨专业修课等)的教学内容和组织形式。除一年级统一安排军事课外,二年级可涵盖通识教育课、前沿讲座、专业导论课、参观考察(认知实习、见习)、专业认知课程、实验课等教学形式,三年级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程、开放性实验、科研训练、课程实习、野外实习、综合实践为主;此外也设置辅修(含双专业、双学位)等课程,并为举办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培训、满足学生多元化学习需求等预留了空间。因此,整体短学期的课程以渐进的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培养为主,与长学期课程形成互补。
    5.各层次教学协调措施:加强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文理工医科教学的协同作用。
    与此同时,教务处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正根据学校工作部署,于2014年上半年结合学科的特点和教育类型,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短学期教育体系的顶层设计,尤其研究、制订更细致和更具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出台短学期教学安排的指引性文件及相关配套制度,使三学期制背景下的办学体系更具科学性。】
    (二)“关于在东校区建设危险品仓库(或周转仓库)的提案”,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分别作出答复。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答复如下:
    目前我校东校区尚未建有危险品仓库,确实给校区的教学、科研工作带来不便和安全隐患。为配合大学城提升计划及满足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在我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推动下,经201396日校长办公室会讨论通过,学校已原则同意在大学城校区选址建设危险品仓库。目前此项工作由基建处牵头会同大学城校区管委会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正着手开展危险品仓库的选址和建设规划等工作。
在东校区危险品仓库建好之前,我处将通过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化学废物回收频次等措施,降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废品在实验室大量暂存的风险,保障实验室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保卫处答复如下:
    此提案甚好,已勘察现场,从东校区的学院性质上看,危险品仓库的建设能使实验室各类试验品,包括易燃易爆气体、化学药品以及待处理废渣废液得到分类存放和集中管理,有效防止实验室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但迄今东校区并无场地新建危险品仓库,建议交由基建、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部门牵头,协商危险品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提案”,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医科处、保卫处分别作出了答复。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的答复如下:
    1.关于实验室化学废物的回收处置管理
    我校历来重视环保工作,很早就设立了专项经费,对实验室产生的化学废物(废液和废固)进行统一回收并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集中处置。近年来,在相关院系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我处通过培训、现场交流、印制宣传册等多种途径,着力加强实验室安全环保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师生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实验室随意排放危险化学废液和其它废弃物的情况显著减少,化学废物的回收处置工作不断趋于规范化和有序化。随着近年教学、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我校化学废物的回收处置量连年增长,2004年仅约10吨,2008年增至约40吨,2013年已超过93吨;废物处置费用也大幅攀升,2004年仅为3万余元,2008年增至近75万元,而2013年已近130万元。
    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需要转移处置的化学废物,必须标明其成分、形态、毒性等,否则回收处置企业将拒绝接收,或视为剧毒品按600/公斤收费(远高于一般化学废物的10/公斤,2014年该收费标准还将再次提高),势必造成无谓的大量资金浪费。因此,对于提案人提出的化学院由于历史原因遗留的无标签或标签模糊不清的化学废物,请学院组织人力利用专业知识尽量进行分类标识,我处将积极配合协调回收公司及时予以清运。
为保障实验室安全运行,减少安全隐患,我处建议学校各相关单位定期清查实验室长期不用的化学药品,并上报学校职能部门及时回收处置。
    2.关于实验室安全检查
    实验室安全涉及化学品(药品)使用安全、生物安全、消防安全以及辐射安全等技术安全问题,每年我处均定期联合生物安全办公室、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校实验室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我处相关科室人员每年不定期到实验室进行安全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处均及时与各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对存在问题较多、较严重的单位,我处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院系下达情况通报并限期整改。20135月、8月和12月我处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了三次全校范围的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和复查,各学院高度重视,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整改成效明显,大部分学院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和剧毒品等做到了规范管理和使用,对实验室安全重点部位加强了人防和技防的管理。
    实验室安全是大事,也是大家的事。仅仅依靠学校职能部门有限的人力进行检查督促是远远不够的,更多的需要各院系、中心和实验室大力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和落实,特别是强化实验室日常运行过程中的管理和巡查监督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实验室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3.关于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
近年来,我处采取了多方面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如组织编印《实验室安全手册》并发放给入学新生,要求学院与学生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组织我校学生参加了广东省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从事辐射安全等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允许上岗;制作张贴实验室危险警示标识;宣传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组织学院老师参加全国实验室管理工作培训等等。目前,我处籍学校将成立“中山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契机,正积极推动建立学校实验室安全专家小组,今后将依靠专家小组指导和协助开展学校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医科处的答复如下:
    1.关于实验室安全培训,我处生物安全办公室在2008年开始,在医科研究生中开展实验室与生物安全必修课,其中化学品和化学实验室由化工学院陈六平教授讲授。随着教学工作的发展,考虑到实验室安全培训需求范围广,人数多,生物安全办公室计划明年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网络培训系统,内容包含化学品安全授课视频,学习讲义,一些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及考核测试等,方便师生随时随地自主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和测试,有利于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实验室安全管理、操作能力,将来可与实验室准入制度接轨。
    2.我校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和生物安全办已初步形成联合检查制度,对重点区域和重要时刻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目前,设备处正在牵头成立校级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统筹管理全校实验室安全。另外,由设备处、保卫处和生物安全办派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实验室安全办公室。将来,我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将更加统一,更加完善,进一步实现检查工作常态化,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督导。
    保卫处答复如下:
    目前已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成立委员会,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学校部分实验室出现了“无责任人、无管理制度”的现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卫处协助实验室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人制度,从管理上有效地进行问责。另外,在严格修订中山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基础上,给予学院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方面的技术支持,协助、督促学院完成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同时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通过开展每年4次的全校性安全大检查及不定期的安全自查,深入开展实验室隐患治理工作,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发放整改通知书并备案,督促二级学院、单位进行整改,不能当场或者期限整改的,上报学校牵头解决。最后,建议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牵头,加强实验室教师及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师生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保卫处还根据学校下拨的经费安排,给实验室配足消防设施,至于巡查人员的配备和值班,还须学院和保卫处共同协商,确保学校实验室的消防安全。
    (四)“关于合理分配医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议案”提案,研究生院答复:
为全面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近年来,教育部加强了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工作。201212月教育部下发《关于改进和完善博士生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有关通知》,在基本稳定招生规模的前提下,改变以往“基数加增长”的计划分配模式,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依据计划测算数学模型对全国的博士生招生计划总量进行重新测算,确定各校博士生招生的基准规模。基准规模主要根据各校博士授权点数、科研项目及产出情况、人才队伍建设及博士生培养质量等客观数据进行核定,导师数量并未纳入测算。在测算各校招生基准规模的同时,教育部将以3年为周期对各校的招生规模进行动态调整。按照教育部的测算方法,我校目前博士生实有规模超过基准规模7.5%,属于乙类高校,仅差2.5%就进入丙类高校。如果进入丙类高校,我校现有博士生招生计划将被调减。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我校重新制定了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案,并据此测算各培养单位的博士生招生计划。
    1.关于招生需求与供给矛盾的回复:随着学校的学科发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持续增加,引进人才的力度也不断加大,而教育部下达给我校地招生计划基本保持稳定,因此全校大部分招生单位的计划数都呈逐年调减的趋势,供需矛盾普遍存在。医科导师数量大且近  年博导数量增长较快,矛盾尤显突出。
    2.关于分配政策不透明的回复:2012年,根据国家招生计划分配改革的基本思路,我校制定了新的博士招生计划分配方法,并在当年的夏季工作会议上,由陈春声常务副书记、副校长主持召开了关于201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全校会议,研究生院专门介绍了新的博士招生计划分配办法,陈春声常务副书记、副校长就此做了讲话,强调国家政策变化,强调招生计划的杠杆调节作用,督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学科发展和研究生教育质量。
    3.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的计算方法有偏颇的回复:招生指标分配方案自实施以来,仍在不断地完善过程当中。在指标分配方案中已充分考虑医科的特殊性,在基本计划中专门增设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计划,并在今年将上限分值由2调高至5,尽可能地考虑医科的特点并予以倾斜。
    4.关于建议部分的回复:第一,根据教育部测算,我校实有招生规模已超过基准规模,如果2015年评估时,我校的学科水平和培养质量等指标不理想,也有可能面临被消减指标的局面。第二,医科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历教育能否开放、如何开放,学校将从全局出发统筹考虑。第三,重点支持计划的测算已考虑了导师的在读博士生数量,对在读生数较多的导师有所限制。第四,近期学校领导已分别召开了文理工医院长联席会议,广泛征求各学科院长、教授对指标分配方案的意见,并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指标测算体系。第五,指标测算体系已考虑了招生单位的导师数量。论文及科研经费等指标如何确定我们将进一步征求科研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完善三学期制度,加强相关服务配套”的提案,人事处答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校历和作息时间的通知》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具体校历安排由各地级市以上市教育局确定。每个学期结束前,广州市教育局、海珠区教育局会下发《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寒(或暑)假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寒、暑假放假时间及上课时间,且要求假期均不安排回校日。同时要求幼儿园的放假办法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校历执行。我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的放假时间严格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安排执行。
    1.关于幼儿园的放假安排。考虑到我校职工的实际需要,南、北校区幼儿园在寒、暑假均开办留园班(除因装修等客观条件原因无法开办以外),方便有需要留园的教职工子女。
    2.关于附属中、小学假期开设兴趣班、夏令营。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和代收费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中小学不得举办各种名目的特长班和兴趣班等。因此,附属中、小学在寒暑假均不开设兴趣班。
往年,附属小学曾组织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夏令营活动,如海珠区中小学生国防教育夏令营、黄埔军校夏令营等。但由于小学生年龄尚小,出于安全等因素的考虑,教育行政部门不再组织此类活动。附属中学则每年暑假都会组织学生开展国内外夏令营活动,如2013年暑假就组织了多个国内、国外团,还有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联合举办的MIT科技夏令营等,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六)“关于东校区教学实验中心设备升级以适应软件工程专业教学需求”提案,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答复:
    1.20131220日,陈敬德处长与东校区教学实验中心刘树郁主任一起约见了软件学院提案人万海老师和附议人廖喜扬老师,就提案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深入了解和沟通。
    2.我处工作人员就东校区教学实验中心教学用计算机的配备和软件学院相关课程安排的情况进行了调研,基本情况如下:
    (1)目前东校区教学实验中心共有958台计算机,分批购置于2005年至2013年,其中74%2008年之后购置的,品牌包括惠普、苹果、联想等,以惠普为主;
    (2)东校区教学实验中心根据计算机类公共课程、基础实验课程、专业实验课程的要求,在不同层次的实验室配置了相应档次的计算机;
    (3)软件学院的专业课程主要集中安排在B401B402B403等实验室,均配置惠普品牌计算机,购机时间从2006年至2012年不等。根据教学实际需求,2012年东校区教学实验中心对该批计算机进行升级。
东校区教学实验教学中心是整个校区的公共教学平台,计算机拥有总量较大,学校无法也没必要对所有计算机进行一次性更新。因此,以往中心都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需要,逐年分批对计算机进行更新或升级,在此过程中,确实有可能存在部分机型相对落后、性能不佳、无法完全满足个别专业特殊要求的问题。
    3.针对以上情况,我处和东校区教学实验中心将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共教学平台的管理工作,为各教学单位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撑。
    (1)利用校区中心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平台管理,发挥公共平台的资源共享机能,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
    (2)根据学科发展及专业需求,充分考虑相关学科课程的特殊需求,进一步做好设备的升级、更新工作。
    (3)我处向教育部申报的2014年修购专项中,东校区教学实验中心获准建设经费450万元,其中包括210台计算机的更新费用。目前经费已到位,该项目已启动实施。
    关于人事管理制度
    (一)对“关于专任教师考核工作量的问题”的提案,人事处答复:
    2013年,学校启动《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中大人事[2003]9号,以下简称《规程》)修订工作。为进一步完善《规程》,建立符合教师教学发展规律的评价制度,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鼓励教授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调整我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规定。目前,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规定正在起草、调研阶段,下一步将结合调研情况,制定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规定。
    (二)对“降低珠海校区B系列人员和合同工比例,促进珠海校区稳定发展”的提案,人事处答复:
学校近年来积极探索用人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各系列、各类型人员的用人机制和队伍建设。珠海校区采取属地管理与延伸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校区管理人员主要由学校派出,各单位行政上接受校区党工委和校区管委会的领导和监督,业务上接受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统筹配置各校区人力资源。
    提案人提到关于B系列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发展问题,体现了对实验室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关注。实验室工作人员队伍是学校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200411月初,我校印发了《中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试行)》,开始推行实验室工作人员聘任制。推进实验室工作人员职务聘任工作以来,除个别年度因定编定岗或分流为聘人员,学校基本每年都在按《规程》开展初次认定或职务晋升工作。2010年起,学校试行实验室工作人员“关键技术岗位”聘任,鼓励在一线工作的、具有较强实验技术技能的实验室工作人员脱颖而出。2012年,学校启动第二次关键技术岗位聘任工作,符合条件的B系列人员可按招聘程序应聘相应的岗位。
    2013年,学校启动报送2013学年公开招聘A系列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需求工作,进行2013学年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招聘工作。学校希望通过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实验室工作人员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关于管理学院代表团提出的“优化教职工办理入职、离职、出国、回校等手续流程”提案,校人事处、外事处、校长办公室分别作出了答复。
    人事处的答复如下:
    1.关于教职工办理入职、离职手续
    目前我校现接收毕业生(含B系列人员)的报到工作,采取集中与分散报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报到一年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在集中报到过程中,人事处联系学校各职能部门,为新教职工办理入职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以节省教职工时间。人事处网站专设“表格下载”和“办事流程”等栏目,所有办理入职、离职等手续需要的相关表格、办事流程、指引说明等都可以在网上找到,以方便教职工提前下载填写有关表格、准备相关材料。同时,我们也会不定期的实时更新相关内容。
    在办理入职、离职手续过程中,因为涉及教职工的私隐信息、个人资料等相关材料,同时各职能部门的要求不一,建议由本人亲自办理。若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其中的部分手续,具体可咨询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
    人事处一直秉承方便教职工的服务宗旨,对来办理手续的各个教职工都当场受理并及时办理。此外,人事处也与各职能部门多次沟通,对于教职工办理入职、离职手续的,希望能够现场办理的尽量给予当场办理的服务。
    2.关于教师办理出国境会知手续和返校会知手续
    按照学校规定,出国境3个月以上的人员须办理离境会知手续和返校会知手续。人事处网站上公布的《中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事务管理工作指南》已对如何办理以上手续进行了详细指引。此外,教师办理离境会知手续需要的离境会知单,由人事处在发放出国批件时一起由学院人事秘书转给教师本人(如出国境3-6个月,则由教师或其委托人在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领取出国批件时顺便到师资科领取)。办理返校会知手续需要的返校会知单,在教师到师资科报到时予以发放。由于离境会知单和返校会知单上的信息需以学校的批复为准,而每位教师的出国信息各不相同,所以不适合将上述表格放在网上由教师本人填写。以上手续都能当场办理,且人事处已将需要会知的部门予以精简,必须会知的部门包括4个: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访科、公医办、所在单位,选择性会知的部门包括:科研部门、图书馆、财务处、房管处。如果教师涉及到以下事项:主持的项目出国期间结题、有图书未归还、在学校有欠款、租住学校周转房等情况,才需要去相应部门办理会知手续。如教师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自行办理以上手续,可以委托其他人代办。
    我们将加大对出国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教师更清楚地了解相关出国手续的办理流程。
    外事处的答复如下:
    1.我处所有有关因公临时出国(境)的办理指南以及相关表格均挂在我处网页上,供我校师生员工下载。
    下载地址:http:/eao.sysu.edu.cn/cgj/index.htm
    2.一直以来,我处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均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3.凡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一律当场接件办理,除了办理护照(通行证)及签证(签注)的时间来不及的情况之外。
    校长办公室的答复如下:
    目前教职工办理入职、离职、出国、回校等手续的流程在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财务处、保卫处等单位的网页上都有相关办事流程和表格下载等,广大教职工可以通过这些网站来了解和办理有关事宜。这些信息由于缺乏宣传,可能仍存在部分教工不知晓可以通过这些途径获取相关信息。建议工会也将该提案转相关部门,并由他们研究处理如何更加方便教工办理相关手续和做好服务。
    同时,我办拟在近期举行的学校职员培训计划就该提案事项与人事处、财务处等办理手续涉及部门进行沟通,要求贯彻执行《中山大学职员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关于学校管理工作
    (一)关于“加强附属医院科级干部教育培训,推动医院科学管理上水平”的提案,党委组织部答复:
针对T13004号提案“加强附属医院科级干部教育培训,推动医院科学管理上水平”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学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党委组织部正在通过广泛调研,推动建立有学校党委组织部统筹,具体由学校党校负责综合素质培训、各职能部门按工作系统开展业务能力培训的科级干部培训体系。该体系覆盖全校科级干部。
    2.党委组织部正就“中山大学干部在线学习中心”扩建事宜与合作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做进一步沟通,以求整合课程资源、升级网络技术,拟适时对全校科级干部开放。
    (二)“关于在‘我的中大’系统内建立办公通讯录的提案”,校长办公室答复:
    一、目前学校已经有后勤集团下属的通讯服务中心编制的各部门科室电话号码薄,但已多年未更新。校内绝大部分单位的网站也有单位各科室人员的联系方式。接下来我办将建议后勤集团进行更新,并向学校建议要求各部门将科室人员的联系方式在部门网站上公布,并提高更新频率。我办也将在下一次编制工作通讯录时增加各单位办公联系电话的项目。
    二、对于建立全校办公通讯录及更加充分利用校务系统平台的短信功能的提议,我办将会同网络中心共同进行研究,对提供办公便利和保障个人信息安全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共同推进全校办公通讯录的建设工作。
    (三)对“关于我校合同工入工会会费缴纳方案的建议”提案,校工会答复:
支持和鼓励广大合同工加入工会大家庭,是我校工会长期以来的努力目标。2004年“双代会”上通过的《中山大学合同工加入工会暂行规定》对我校合同工入会问题作了初步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单位用工形式和经费管理情况的复杂性,该规定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对于校聘合同工,学校尚未划拨工会经费;而对于单位自筹经费合同工,校工会基本上也未要求单位交工会活动费。
    随着时间推移,该规定的相当一部分条款已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为了更好地适应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后多种用工形式并存的状况,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工会经费管理,校工会于2013年底开始与财务处、人事处积极沟通研究,重新拟定了各系列人员工会费缴纳标准及学校拨付工会经费标准规范,相关通知已于20143月印发执行(详见附件)。按照该通知,校聘合同工按税前工资20%0.5%缴纳会费,学校对于校聘合同工按其税前工资2%拨付工会经费;而非校聘合同工可自愿加入所属单位的二级工会,并按税前工资的20%0.5%向所在二级工会缴纳会费,建议其所属单位按其税前工资的1%向本单位二级工会拨付工会经费支持会员的活动。
    【附件:关于规范工会会员工会费缴纳标准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附属医院工会,产业集团工会:
    为适应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后多种用工形式并存的状况,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工会经费管理,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财务处、人事处、校工会研究,决定将各系列人员工会费缴纳标准及学校拨付工会经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关于各系列人员工会费的缴纳标准
    1A系列人员按月工资前两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0.5%缴纳会费;
    2B系列人员按月工资前两项(基本工资+年资工资)之和的0.5%缴纳会费;
    3.年薪制引进人才按教授二级岗月工资前两项之和的平均数(约为3000元)的0.5%缴纳会费;
    4.校聘合同工按税前工资20%0.5%缴纳会费。
     二、关于学校向各系列人员拨付工会经费的标准
    1.学校对于A系列人员按其月工资前两项(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2%拨付工会经费;
    2.学校对于B系列人员按其月工资前三项(基本工资+年资工资+绩效工资)之和的2%拨付工会经费;
    3.学校对于年薪制引进人才按教授二级岗工资前两项之和的平均数(约为3000元)的2%拨付工会经费;
    4.学校对于校聘合同工按其税前工资的2%拨付工会经费。
    三、关于非校聘合同工的会费缴纳和工会经费拨付标准
    非校聘合同工可自愿加入所属单位的二级工会,其会费缴纳和工会经费拨付标准参照上述原则执行,即:非校聘合同工会员按税前工资的20%0.5%向所在二级工会缴纳会费,建议其所属单位按其税前工资的1%向本单位二级工会拨付工会经费。
产业集团工会会费缴纳和工会经费拨付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现已实行工会经费税务代收的企业按相关工会经费交缴办法执行。】
    (四)关于“重视管理,完善机制,打造活力高效的院系行政管理队伍”的提案,校长办公室和人事处分别作出了答复。
    校长办公室的答复如下:
    学校一直非常重视职员、包括院系职员的培训。我办在今年9月份已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罗展怀处长作党政公文规范化管理和会务工作方面的专题讲座,该讲座对如何提升职员行政工作水平和提高办公效率与服务质量都有很大的积极意义和指导作用。接下来,我办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梳理出的突出问题的整改方案》,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山大学职员工作规范》,加强对行政人员的培训。我办接下来的工作部署安排如下:(1)建立健全职员培训机制,利用学校办公室工作研讨会组织学校职员解读和学习《中山大学职员规范》(时间安排:201312月);(2)调研学校各基层单位的工作需要,定期到各部门开展文秘等专题工作培训,目前已到珠海校区开展了面向校区全体职员的公文管理、会务工作培训;(3)定期邀请校内专家和业务主管(指导)单位开展专题工作培训;(4)提倡学校职能部门建立定期到基层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制度。
    制度建设方面,学校已经出台了《中山大学职员工作规范》,该规范的贯彻落实将有利于打造一支高效、精干、专业、富有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行政管理队伍。
    职员聘任、考核、竞争、退出机制等人事管理方面,我办建议提交人事处进行回复和处理。
    人事处的答复如下:
    提案人对行政人员特别是院系行政人员队伍发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将积极吸收到有关行政人员发展的制度建设中。现就提案中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岗位聘任及管理
     我校从职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职员队伍建设方案,在组织实施工作中立足长远、兼顾现状、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自2003年起,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自2004年以来,我校先后出台了《中山大学流动编制教辅人员和事务管理人员暂行办法》(2004年)、《中山大学管理人员职务聘任规程(试行)》(2005年)、《中山大学管理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2007年)、《中山大学管理人员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2008年)等一系列职员队伍建设制度文件。2008年,对原流动编制文件进行了修订调整,出台了《中山大学B 系列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暂行管理办法》。
    通过各项制度的建设,初步理顺了人事关系,做到了人员分类管理;强化了岗位职责和岗位管理,推进了职员聘任制的事实;改革了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加强了人员的合理流动;拓宽了选人渠道,优化了人员结构;激发了岗位的危机感和竞争意识,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学校管理队伍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关于激励机制
    学校不断建立健全管理干部的激励机制,在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于2013年出台了《中山大学处级以下管理干部行政责任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完善管理人员评价激励机制,于20041月出台了《中山大学年度工作综合绩效评价试行办法》,逐步建立并完善对校内各单位的综合绩效评价机制。
    对于院系的辅导员队伍,学校不断完善各种培训及激励。积极组织辅导员系统培养,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校级培训,积极选送辅导员参加校外培训。校外培训包括每年选派辅导员参加教育部举办的辅导员骨干培训、教育部和广东省形势与政策课集体备课培训,组织新上岗辅导员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新上岗辅导员培训。校内培训包括入职训练、一年一度的暑期及寒假专题培训学习、每学期1-3次的专题培训、外语培训等。学校还计划在2014年开展辅导员境外研修工作,选派5-10名辅导员赴欧美知名高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学习和交流,综合 提升辅导员的专业素养。
    三、关于考核及退出机制
    我校试行管理人员职务聘任,职务聘任以四年为一个聘期,对聘期职务及岗位职责作出明确规定,惊醒严格的合同管理。学校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2008年,学校出台了《中山大学管理人员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并顺利组织了首次聘期考核工作。聘期考核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基础,结合各单位不同的岗位特点、岗位职责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管理人员进行离职情况、岗位匹配和发展潜力等全面考核。学校注重聘期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及时向考核对象反馈聘期考核中反映出来的长处和缺点、工作差距与改进措施等,并根据考核结果,形成续聘、岗位设置、岗位调整、公开招聘等方案,精心组织聘期考核后续工作,真正形成了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此外,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管理人员,学校还分别组织一年聘期期满、三年聘期期满的述职会,全面考核新入职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从实施情况来看,管理人员流转机制已初步建立。
    (五)管理学院代表团提出的“打造东校区教学区域规划2.0版,建设教学交流园区”提案,东校区管委会、教务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分别作出了答复。
东校区管委会的答复如下:
    一、东校区目前在建的超算中心大楼与CMU联合工程学院大楼属广州市和我校的重点工作项目,由于工程建设期限短,委托广州市重点项目办负责建设的全部工作。针对该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基建办多次与重点办协调,同时致函重点办,请重点办对施工单位搭建的临时施工板房等设施存在占用学校校道、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施工人员生活设施没有围闭统一管理,以及建筑材料堆放不合理等涉及文明施工问题和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等进行限期整改。
    目前A栋正在进行实体移交,室外周边环境的恢复也正在进行。
    对以后的管理工作,基建办正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以保证东校区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校区保卫办会进一步加强校园的安保工作,加强工地及周边的巡查,以确保校园的安全。
    二、校区正对校园环境建设进行优化规划,包括主校道的照明、校区的绿化优化以及各类配套设施等。各进出校园的电动闸门已向学校申请明年的预算项目。如学校审批同意立项后,以上相关项目将会逐步实施。
教务处对提案中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主教学楼课室进行分类管理”
    东校区课室随着进驻学院的增多,课室资源严重不足,目前还不能充分满足教学安排的需求,部分时段排课率达到100%,在后期研究生的排课中,一些课程只能根据课室剩余情况来调整上课时段。另一方面,东校区学生社团活动和企业招聘课室需求量也很大,也导致教学课室资源严重不足,目前暂时无法进行差异化配置,也无法增加讨论室。为了解决小班教学以及学生讨论等教学场地的问题,建议利用学院(系)自有的场地先行解决。只有在东校区建设教学楼增加课室数量,才能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另外,东校区实行的是非封闭式管理,考虑到学生的安全和管理问题,教务处不建议在教学楼设立通宵课室。
    二、关于“主教学楼一楼重新规划信息公告栏,电子屏与布告栏结合,学术、教务信息与观点争论均可有展示之处”
    目前东校区教学大楼BCD栋一楼西侧各有一块信息公告栏。由于教学大楼入口较多,在这些公告栏张贴的信息不容易被学生关注到,除了教务信息公布外,很少有学生活动、学术活动的信息张贴在信息公告栏。建议可以在图书馆前面的教学楼西侧建设一些信息公布栏和阅报栏,用于学术、教务信息、学生活动等信息的展示之处。BC栋间西侧入口处目前由教务处安放的两块42英寸电视机,用于显示一些教务信息,如其他部门有需要显示的信息时,也可以联系教务处来展示。由于显示教务信息的电视机尺寸比较小,也可以考虑在教学楼主入口处建设大屏幕的电子显示屏(需要学校拨出专门经费),用于展示重要信息。
    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对提案中关于“校园无线网络覆盖课室及广场”问题答复如下:
    2009年,我校与中国电信合作,由中国电信投资在部分教学科研区域实施了校园Wi-Fi无线信号覆盖(包括东校区教学楼在内),所有设备由中国电信负责投资和管理运维。2011年以来,随着无线终端及无线应用大规模普及,原有建设难以满足广大师生的无线使用需求,我中心也收到了用户对无线网无法访问、速度慢等投诉,并多次向中国电信校园服务中心反映希望扩大无线网覆盖范围和改善无线上网体验。目前得到的电信的答复是:由于业务发展方向变更,中国电信已无法像几年前那样持续投入,改善无线校园网接入质量和扩大覆盖区域。
    为此,我中心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利用有限的经费,优先在图书馆(如已经建设完毕的珠海校区图书馆5-8层)、学生活动中心(年底将完工的南校区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等)等一些重点公共区域对无线网进行重新规划、设计,逐步将中国电信前几年部署的老旧设备撤掉,换上学校集中采购的支持统一认证及高度密度覆盖的新型设备,以提高广大师生的无线上网体验。
由于无线网建设投入巨大,现阶段,我中心经费有限,只能优先保证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区域,至于实现教学大楼的无线全覆盖,投入较大,单靠中心现有经费难以实施。中心会将各校区师生的需求统一汇总,向学校提出建设校园无线网的立项申请,以便获得学校专项经费的支持。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策略,逐步扩大各校区无线网的覆盖范围。
    (六)管理学院代表团提出的“建立校领导学科巡访机制(制度)”提案,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答复: 
    我办认真研究了“建立校领导学科巡访机制(制度)”的提案,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提案。学校一直鼓励每个学科都能够更加主动的关注国内外标杆学科的发展动态,能够选择3-5个国内同类先进学科长期进行跟踪比较,有利于学习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找准我校本学科发展的不足,明确本学科努力和发展的方向,制订相应的措施提高学科水平。这对于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具体实施形式上,我办建议先进学科寻访和比较研究工作由院系学科负责人统筹为宜,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考虑由学校领导带队。此外,在巡访的同时,也可以考虑邀请国内先进学科的带头人到学校进行访问和评估,以便于更深入的诊断我校本学科发展规划等所存在的问题,更有利于形成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七)管理学院代表团提出的“建立学校重大政策信息通报平台”提案,校长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分别作出了答复。    
    校长办公室的答复如下:
    学校目前已经通过信息公开网、内部网等网络平台公开通报发布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重大政策信息。学校还通过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工作研讨会、老干座谈会等各种专题会议向校内各单位和有关人员通报并解读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近期,学校在1127-29日召开了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专题工作讨论会,通报研讨学校人事人才、研究生培养的有关政策文件,以及重点学科建设的有关事宜。我办今后将继续做好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并建议学校将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专题工作讨论会制度化,为广大师生员工知晓、理解和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做好服务。
    如确需设立学校新闻发布会制度,建议转党委宣传部统一考虑。
    党委办公室的答复如下:
    一、关于党务公开。学校党委和二级党委(党总支)已依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学校党委和二级党委(党总支)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通过会议、文件、公告栏、内部网等方式公开通报发布重大政策信息、党组织的基本情况、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事项。学校党委每年通过召开党委全委会、二级党委书记会、党外人士座谈会、离退休人员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情况通报。
    二、关于信息公开。学校还通过信息公开网、内部网等网络平台公开通报发布国家、教育部和学校的重大政策信息。学校还通过教代会、校务委员会、工作研讨会、老干座谈会等各种专题会议向校内各单位和有关人员通报并解读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关于完善校情通报制度。目前经党办、校办和工会协商,拟建立校情通报会制度,每学期召开1-2次专题通报会,邀请校领导或职能部门通报近期学校有关工作情况、宣讲解读学校新出台的政策制度等,为广大师生员工知晓、理解和贯彻执行有关政策做好服务。
    (八)“关于合理规划使用第三教学楼和冼为坚堂之间非机动车道的提案”,保卫处答复:
此提案建议合理,对于进入国际汉语学院的机动车道,我们将严加管理,考虑配备专门人员实施高峰管制,避免堵塞通道。另可按照提案建议在三教与冼为坚堂之间为非机动车道用,行人可以穿行,缓解高峰压力。但此道为消防通道,坚持不让机动车通行。路面平整和路牌指示的树立,建议由总务处统一实施。        
    (九)“关于规划吸烟空间,妥善疏导管理的提案”,总务处答复:
    根据“关于规划吸烟空间,妥善疏导管理的提案”的内容,我处工作人员进行调研后,回复如下:
    1.近期我处将在第三教学楼东北侧的候车区补充一个带烟蒂槽的果皮箱。另外,三教北门的停车场有较多汽车停放,不适宜安放垃圾桶,且附近路口已有带烟蒂槽的果皮箱,不提倡在增设垃圾桶。
    2.我处将请示学校控烟管理领导小组并逐步完善建筑物的控烟标识。但建筑物入口处、电梯门口等区域放置可弃置烟头的垃圾桶需要采购专项经费,我处可根据提案建议向学校提出专项费用申请,在经费允许情况下,逐年更新设备。
    3.校园环境的整洁,除了保洁工人的辛勤劳动外,还需要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做到不乱扔果皮纸屑、垃圾分类处理等。为此,留学生在校园内乱扔烟头的行为,我处会与留办及学生处沟通,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共同维系校园的干净整洁。
    (十)“关于规划自行车停放点,加强统一保管工作的提案”,保卫处答复:
    保卫处已对提案涉及的内容进行现场察看。目前保卫部门正对南校区学生宿舍、教学区、人员密集场所的自行车停放点做充分调研并统筹规划。
    提案建议一:三教自行车车位现已拓宽,建议学生可往自行车停放处中部进行停放,如果三教自行车车位不足,可停放于中山楼自行车停放点。
    提案建议二:东区351宿舍东北面空地可规划为自行车停放点,保卫处将对此进行规划建设并配套监控点。
    提案建议三:保卫处已开展自行车防盗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宣传自行车的统一管理、喷刷统一防盗标识,加强校内各门口管理及在部分自行车停放处安装监控摄像,并与派出所联系打击犯罪等活动,效果良好。
    (十一)“关于提高留学生住宿饮食等后勤管理服务水平的提案”,总务处回复:
非常感谢我校师生员工为提高我校后勤管理服务水平,对我处及后勤集团的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提案内容,我处协同后勤集团进行了相关调研,并回复如下:
    一、关于留学生房源问题。
    留学生管理均由留学生办公室负责管理。留学生住宿管理4校区有所差异,南校区部分留学生住宿由留办负责安排,部分由总务处和后勤集团宿管中心协助安排;其他3个校区留学生的住宿均由校区后勤办根据留办报送的名单进行住宿安排与管理。
    目前,南校区宿管中心根据计划报到的留学生情况落实住宿安排。孔子学院奖学金留学生属宿管中心安排,每学年都能优先确保学生住宿需求,不存在未能安排住宿的情况。自费留学生多为在华学习汉语言的学生,在国际汉语学院学习,这部分学生视房源情况进行安排,只要学生对住宿条件满意且得到留办同意(留办出具介绍函),宿管中心现场为留学生安排住宿;南校区在留学生住宿安排上尽量做到按性别分楼层安排。3512楼和3楼共30个房间经改造,作为政务学院承办的发展中国家合作项目公共管理硕士班的专用宿舍,不宜改变用途。较低楼层的宿舍也作为奖学金留学生预安排的宿舍。除预计划房源外,宿管中心在安排上是按学生性别由低层往高层安排。一些预计划的房间奖学金类留学生往往报到的时间晚于自费生报到的时间,因此学生觉得低楼层还有空房间。
    北校区、东校区和珠海校区的留学生我处按留办的要求均已安排住宿,不存在学生宿舍无法安排住宿的现象。另外,珠海校区计划于2015 年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改造一栋学生宿舍为留学生公寓,进一步加强留学生的住宿管理。
    二、关于管理人员服务态度问题
    目前留学生宿舍的管理是属于宿舍型管理,有别于宾馆式的服务,且需要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宿舍规章制度。而往往留学生在生活上管理难度较大,尤其是自费生,出现问题多,如酗酒、晚归晚出、高空抛物、使用违规电器、留宿和欠缴住宿费水电费等情况,曾经有学生为了留宿异性在楼栋东面破坏护栏,爬进宿舍。留学生的管理是难度较大。
    目前,除了北校区全英班留学生的值班员是要求有一定英语口语能力外,其他普通楼宇的值班员则按照国内生的要求,对英语口语能力无特殊要求。为此,会出现留学生与宿舍值班员沟通相对困难的现象。在日常管理中,大多数留学生与管理员相处较融洽,对于提案中关于国别种族歧视的问题,目前未收到留办或留学生方面的反馈。如留学生遇到管理员的歧视行为,可直接向后勤办或宿管中心反映,后勤办或宿管中心会及时跟进。
    另外,在4校区均独立设置留学生住宿楼宇后,如这些楼宇均归总务处管理,我处将对这些楼宇的值班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如:行为举止适宜得体,并具备一定的英语口语能力等。
    三、关于洗衣机卫生问题
    南校区所有的洗衣机由七曜公司投入,由中山大学物资供应中心签订经营协议,进行维护管理。近期将紫荆园全部15台旧洗衣机更换为全新6.5升洗衣机,并加强管理派人定期清洗消毒。
    四、关于留学生用餐问题
    南北校区饭堂均由饮食中心统一管理,饮食服务中心计划在各食堂窗口安装电子屏,显示菜式品种和价格,并综合考虑提案中提及的问题(预计完成时间:20146月份)。在了解留学生饮食需求后,北校区后勤办已与食堂协调,北学一食堂、清真食堂和留学生食堂均已供应少量咖喱风味的菜式及适当的增加饭菜供应量,以保证留学生的基本饮食需要。
    珠海校区的计划有如下两方面:1.计划在2014年适当调整学生饭堂布局,岁月湖饭堂将改为特色餐厅,其中将包括提供适应留学生需求的餐饮(时间安排:20141月至20149月);2.由党政办牵头设计制作中英文菜牌,目前正在校对、等待制作中。(时间安排:201311月至20143月)
    东校区现有留学生60人左右,主要是管理学院和传播与设计学院的学生。东校区的留学生对东校区食堂没有提出什么意见,且东校区的大众伙食都设有自选,不存在看不懂菜式的问题。
总而言之,总务处与后勤集团会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以服务师生为本,不断改进服务,最大程度满足各类学生餐饮服务需求。
    关于校园建设
    (一)对“改善游泳池环境”的提案,教育学院答复:
    1.南校区游泳池为自动水循环过滤系统,每天机器开动的时间达6小时以上,过滤过程中排出的水会得到补充。按国家标准,室外游泳池每天补充的水量约为5%,而非大家想象的把一池水全部换掉,所以凡循环过滤的游泳池不可能有明确的换水时间,以此告知,请大家明晰。
    2.卫生局把辖区内的游泳场所作为重点监测单位,特别是学校的游泳池。此外,游泳池的管理员每天都要检测游泳池的水质。如果游泳池的水质不符合要求,卫生局就会强令游泳池关闭!到目前为止,南校区的游泳池并未出现此类情况!我校南、北校区游泳池水质在整个广州市游泳场所中属上乘,请教职工放心。
    3.如少数人出现皮肤感染问题,应该是对游泳池的消毒剂存在过敏体质的人群,这也是正常现象。易感人群不适合游泳,建议改为其他运动项目。
    4.由于卫生间原有建筑的问题,在大小及通风条件上均有欠缺。在炎热阴湿的天气,会有较强气味。对此,我院将增装排风设施,进一步改善卫生间的通风状况。
    5.学校今年起已大幅度提高了校外人员和家属的游泳票价,外单位人员进游泳场的比往年少了很多,建议学校进一步提高对外收费标准,以使游泳池更好地为校内师生服务。
    6.关于健康体检,应当每一位游泳的人都要做,但并没有一个游泳场所能够做到!其实,只要游泳池的水质达标,除了外漏性皮肤传染病患者禁止入内外,其他体检没必要做。我校常年在游泳池锻炼的教工游泳队员们,没有一例出现过因游泳而感染疾病的现象。
    7.喷头水量过大会造成成倍的水资源浪费,因此才改小,请谅解。
    8.对于不买票入内的关系户,我院将加强管理,一旦发现,将对管理员进行严厉惩罚。
    (二)对“加快西区地下停车场建设”的提案,基建处答复:
    学校规划委员会20135月通过调整出口重新启动西大球场地下停车场的建设,现已完成了规划局方案调整咨询意见,人防审核意见书调整,省发改委立项延迟,国土局建设用地批准书延期,交通委员会交通影响评价,现场放线等手续,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计划春节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14年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审查及招标工作,争取2014年下半年可以动工建设,2016年底完成建设
    (三)对“关于改善中山医学院职工停车难的建议”提案,医学部答复:
    20131210日,医学部召集北校区中山医学院、保卫办、后勤办等10余个部处相关负责人召开了2013年北校区第10次工作例会,会议专门就恢复使用医学科技综合楼(中山医学院)广场机动车门禁系统进行了讨论,会议同意恢复医学科技综合楼楼广场的机动车门禁系统,具体实施细则由保卫办与中山医学院的部门另行商议。(附件:2013年第10次北校区工作例会纪要)
   (四)“关于在北校区设立职工活动中心的建议”的提案,基建处答复:
    我处于2010年负责编制的北校区校园总规划中,拟拆除校园西南面的老干部活动中心、医务所、武装部、杏苑进修生宿舍等现状建筑,新建一栋8层的多功能老干部活动中心。但由于医务所等办公楼西侧的国民建筑被列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不能拆除,故此规划方案没有通过。2013年广州市提出在越秀区建设广州市健康医疗中心的设想,我校北校区成为其核心组成部分。由于至目前为止,广州市健康医疗中心的总体方案还尚未明确,我校北校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暂停。此外,2013年北校区寄生虫楼被列入广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北校区中需要保护的现状建筑增加,可拆除的建筑进一步减少,使北校区未来规划受到更多约束。
我处将待广州市健康医疗中心的总体方案确定后,在此前提下编制我校北校区总体规划,尽可能解决职工活动场所的问题。
    (五)“关于完善校道及建筑物中英文等多语种标识的提案”,校长办公室答复:
    我办已经在学校南门进来的外国语学院门口和测试中心前面的十字路口的2块指路牌上均添加了“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和“国际汉语学院”等的中英文名。
    (六)关于“综合治理校园环境、通达一流大学未来——关于在中山大学校园内进行交通全面规划的提案”,基建处和保卫处分别作出了答复。
    基建处答复如下: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南校区的道路交通情况,规划从以下三方面着手:①对校园内部交通组织进行改善,采取以中心环路与外围放射性道路结合的组织形式,依靠校内环状道路与外围放射形道路系统促进各区的联系,明确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为步行区域。校园道路主要由主干道、支路、管制性道路、步行道四类组成,他们按不同的宽度、功能共同组成道路系统。②校园停车问题的解决方案是在满足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需要的前提下,控制进出校园的车流量增长,结合道路系统规划在校园环路周边设置14个停车场,加上原有停车场,共22个。自行车停车采用建筑附近的小型分散式和校门口集中式两种布置形式。③加强交通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北校区的校园规划中从道路系统完善、停车设置合理化、交通管理措施优化三方面来解决严重的道路交通问题。
    近期内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召开解决道路交通问题的专题会议。
    保卫处答复如下:
    目前,我校交通管理受到交通规划的制约比较大,比如停车场地严重不足,停车场地供远小于求,比如校道规划先天不足,没有环校路等。
    根据南校区的交通现状,保卫处也正采取一系列措施开展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首先已向全校发文,对外来车辆进出学校有严格限制,入校总量控制期间对各种入校车辆采取分类管理措施。分为不受限制类、受限制类和谢绝入校车辆三大类,具体已采取宣传措施如张贴门口宣传告示、校内QQ群等告知校内外各车主,保证信息畅通。而受限的小型车辆,通过门口查询、温馨提示等方式来实现。此项措施目前效果良好,实行车辆入校总量控制期期间,进入南门河南门西侧停车场的车流量分别下降28%44%。但仍需探讨非小型车辆进出学校的长效解决机制,解决开学及双休日期间高峰期南门、北门的拥堵问题。
    关于机动车车辆停放的问题,目前我校南校区停车位有1008个(包括未划线的临时停车位),其中南校区教学区已划线和未划线的可使用的车位有654个,西区划线车位354个,供需矛盾突出。我们将对全校的停车需求进行充分调研,提供停车场规划建议,由基建部门进行规划参考,以提高我校交通管理水平。
    (七)关于“建议加强东校区的校园管理”的提案,东校区管委会答复:
    一、东校区目前在建的超算中心大楼与CMU联合工程学院大楼属广州市和我校的重点工作项目,由于工程建设期限短,委托广州市重点项目办负责建设的全部工作。针对该工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基建办多次与重点办协调,同时致函重点办,请重点办对施工单位搭建的临时施工板房等设施存在占用学校校道、生活垃圾不及时清理、施工人员生活设施没有围闭统一管理,以及建筑材料堆放不合理等涉及文明施工问题和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等进行限期整改。
    目前A栋正在进行实体移交,室外周边环境的恢复也正在进行。对以后的管理工作,基建办正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以保证东校区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
    校区保卫办会进一步加强校园的安保工作,加强工地及周边的巡查,以确保校园的安全。
    二、校区正对校园环境建设进行优化规划,包括主校道的照明、校区的绿化优化以及各类配套设施等,各进出校园的电动闸门已向学校申请明年的预算项目。如学校审批同意立项后,以上相关项目将会逐步实现。
    关于生活福利
    (一)关于“修改珠海校区补贴和交通补贴发放标准,稳定珠海校区教职工队伍”的提案,人事处答复:
珠海校区建设初期,学校规定派至珠海校区工作的编制内管理工作人员可享受一定的补贴。到2004年,学校考虑到珠海校区各方面条件已经成熟,为使珠海校区的补贴更公平、合理,根据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参照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特区津贴标准,制定了《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暂行规定》(中大人事[2004]27号)。文件规定经学校批准派出、全职在珠海校区工作的固定编制教职工(包括党政后勤管理人员,以及实验中心、图书分馆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均可享受珠海校区补贴。非珠海市户口的固定编制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交通补贴(现已提高到350/月)。经学校同意派至珠海校区工作的流动编制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补贴(现已提高至350/月)。这一标准与在珠海市办学的同类型高校执行的标准相近。
    近几年来,学校组织和执行了若干次教职员薪酬福利的调整,不断优化薪酬结构,完善薪酬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了教职员的积极性。学校不断研究完善B系列人员聘用和管理相关制度。201310月,学校对B系列人员的薪酬待遇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同时,学校结合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政策,适时参照调整校本部合同工工资标准。2013年,经学校研究决定,适当调整合同工工资起薪标准,并考虑年资情况调整工资上调幅度。
    是否另行研究调整珠海校区补贴标准问题,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建议提交学校讨论。
    (二)“外国语学院关于岐关车提价的建议”的提案,总务处和人事处分别作出了答复。
    总务处的答复如下:
    总务处1025日收到岐关车站有限公司珠海公司《关于适当调整优惠票价的函》,提出自20071月涨到35/人以来,因油价、人工等成本上涨幅度较大,按目前35/人的优惠票价已无法维持正常运营,且珠海其他高校至广州的班车目前执行优惠票价为40-50/人,故申请自121日起将班车优惠票价调整为40/人。我处接到来函后,对其中提到的燃油价格变动和珠海其他高校至广州班车目前执行的优惠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了珠海校区管委会。因此事宜直接涉及广大师生的切身利益,较为敏感,我处就此事如何推进请示了主管领导。根据主管领导批示,我处联合学生处和校工会分别于1113日、22日在南校区和在珠海校区共组织了三场岐关班车优惠票价调整师生听证座谈会。听证会师生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为:1.同意歧关公司将优惠票价由现有的35/人•次调整为40/人•次。2.考虑到学校调整师生相关补贴政策需要一定时间,新票价执行时间从2014223日开始(下学期开学时)。3.岐关公司自新票价执行之日起恢复乘车饮用水供应,并采取相应措施改善车况,确保班车准时准点开出,严格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就听证会结果我们再次请示了主管校领导,校领导批示总务处:同意涨价,请做好宣传解释沟通工作。
根据了解目前学校已将教职工的交通补贴纳入了学校2014年的财务工作计划中。
    人事处的答复如下:
    2004年,根据学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参照珠海市机关、事业单位特区津贴标准,学校制定了《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工作人员补贴暂行规定》(中大人事〔200427号)。文件规定经学校批准派出、全职在珠海校区工作的非珠海市户口固定编制教职工(包括党政后勤管理人员,以及实验中心、图书分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交通补贴(现已提高至350/月)。对于设立在珠海校区的院系,学校根据院系长驻(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珠海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实际人数,按规定标准的50%划拨至学院,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
    此外,学校考虑珠海校区实际情况,对在珠海校区上课教室执行较高的课酬标准,以稳定在珠海校区上课的教师队伍。
    (三)关于“落实各校区教职工小孩的教育问题,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稳定校区队伍发展及建设”的提案,人事处答复:
现行的高校拨款制度主要是主管部门根据核定的学生人数进行生均拨款,并未划拨经费到大学的附属校(园)等单位。目前,我校的两所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和中学均是公办民助的性质,自筹经费、自负盈亏,通过招收社会生源来缓解办学经费的压力。由于办学空间、经费等因素的限制,各附属校(园)仅能保持现有的规模和结构。
    随着多小区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对珠海校区、东校区教职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非常关注。在珠海校区,考虑到珠海校区教职工的现实需要,学校原计划启动珠海校区幼儿园的建设,珠海校区于珠海高新区教育局进行了沟通,并得到高新区的大力支持。2013年上半年,学校领导及南校区幼儿园领导多次到珠海校区考察幼儿园办学场地事宜,并设计出校区幼儿园建设方案。但由于幼儿园场所选定未达到珠海市相关标准要求,原定20139月建成并招生的计划被迫延期。在后续建设计划积极推动过程中,珠海校区接到珠海市高新区教育局的通知,教育局将要在珠海校区附近新办一所公立幼儿园,并计划20149月招生,建议校区不必再新建幼儿园。学校经综合考虑,决定暂停珠海校区幼儿园筹建计划,待高新区公立幼儿园建成后,珠海校区将积极与高新区沟通,力求解决珠海校区教职工子女入读幼儿园问题。目前,在教职工子女就读中小学的问题上,珠海校区已与珠海市教育局沟通,珠海市教育局见此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解决该问题。2013年,珠海校区党政办与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高新区教育局积极沟通,解决了学校翻译学院、电力电子研究所等单位四名教职工子女就读唐国安小学的问题。
    在东校区,广州大学城中心区已经规划配套建设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小学并已于20139月开始招生。配套幼儿园的主体楼亦已建设完毕。学校也将进一步跟进,积极与大学城管理委员会沟通,争取促进幼儿园的早日招生,以解决教职工的后顾之忧。
    (四)“关于把翻译学院B系列教职工列入《中山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办法》补助对象的提案”,校工会答复:
    1.关于“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问题
经向人事处及财务处了解,明确学校对新机制学院(含翻译学院)采取以生均经费包干拨付的形式划拨到学院,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聘请教职工,因此这些学院的院聘B系列教职工工资实际上是由学校行政经费支付薪酬的,根据《中山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办法》第七条规定,也属于“中山大学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对象”。
    2.关于“特别困难补助”问题
而关于新机制学院(含翻译学院)B系列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者能否享受特别困难补助的问题,根据《中山大学工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其经费100%来源于“由学校按规定划拨到工会的福利费(每人每月1元,属于非工资福利费)”,因此补助对象未能涵盖学校未拨付福利费的新机制学院(含翻译学院)B系列教职工。
    经与人事处及财务处共同商讨,近期将进一步明确新机制学院AB系列教职工非工资福利费拨付事宜,“特别困难补助”对象范围将涵盖新机制学院(含翻译学院)B系列教职工。
     四、关于“优秀提案”及“提案承办先进单位”推荐意见
    2014 425日,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提案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八届二次提案工作的开展情况,对今后提案工作做了部署。会议还根据《中山大学“教代会优秀提案”和“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八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立案和受理情况进行评议,形成以下意见:
    1.管理学院代表团共提交了《打造东校区教学区域规划2.0版,建设教学交流园区》、《建立校领导学科巡访机制(制度)》、《建立学校重大政策信息通报平台》、《优化教职工办理入职、离职、出国、回校等手续流程》等四份提案,均能从学校管理工作层面建言献策。其中《建立学校重大政策信息通报平台》提案,涉及学校校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环节,为学校工作需要认真解决的重要问题,建议评为“优秀提案”。
    2.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汪丽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提案》提案,对实验室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做了深入调查研究,提案写作规范,条理清晰,提供的相关图文资料齐备,具体措施可操作性强,表现出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建议评为“优秀提案”。
    3.校长办公室在办理《取消小学期》、《关于在“我的中大”系统内建立办公通讯录的提案》、《重视管理,完善机制,打造活力高效的院系行政管理队伍》、《建立学校重大政策信息通报平台》、《优化教职工办理入职、离职、出国、回校等手续流程》、《完善三学期制度,加强相关服务配套》、《关于完善校道及建筑物中英文等多语种标识的提案》等多项提案的工作中,不回避,不推诿,并能对进一步完善提案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代表们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更为全面的回应,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建议评选校长办公室为“八届二次教代会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中山大学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4年4月28日

(发布时间:20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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