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女性”理论知识培训课程之一——法律的性别:以婚姻法为例(提纲)
2004-10-26
一、法律有性别吗?
◆人有性别,有男人,有女人。那么,法律呢?法律有性别吗?
◆看《婚姻法》的这些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你认为它们有“性别”之分吗?
二、法律男女平等吗?
◆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
三、以女性的视角解读法律
◆法律总是倾向于反映现存的权力结构,而当今社会这种权力结构是以男性为中心的。
◆男子可以享有无须法律赋予的特权。
◆形式上的平等可能导致了实质上的不平等。
四、对女性的法律救助
◆问题:如果有女职工向你投诉,她遭到了丈夫的殴打,并有身体的瘀伤,你第一句话会对她说(问)什么?
◆站在女性的角度维护妇女的权益。
◆充分运用现行法律
(200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