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深化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公示材料二)
2004-03-17
中山大学深化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公示材料二)
自1980年初中山大学在全国高校率先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来,学校坚持以教代会为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机制和基本形式,全面推行和不断深化校务公开工作。(1)加强校务公开的领导与监督。学校成立了"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校务公开的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成立"中山大学校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对校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时效性、程序性、规范性及实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改进和推进校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校务公开从组织、制度、形式、内容、程序及执行监督等方面都得到贯彻落实。(2)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形成校务公开体系。学校颁发了《中山大学关于全面推行校(院)务公开制度的意见(试行)》,对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基本形式和内容等作出规定,明确各级负责人在校务公开中承担的职责;通过抓二级教代会建设和建立院务公开体系,将校(院)务公开工作落实到教学科研医疗第一线。(3)强化教代会评议与监督职权,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通过教代会和下设六个专门委员会对人事聘任制度等学校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讨论、审议、评议和监督,在教代会休会期间通过各种专题会议,使教职工参与商议校务,建言献策;健全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架起教职工与校领导沟通、交流的桥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向社会公开学校重大改革措施和发展情况;利用校报和校园网开辟?quot;校务公开"、"校内文件"专栏、"书记信箱"、"主席信箱"、"教工论坛"、"学生论坛"等,多角度多层次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中山大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深入推行校务公开,在校内形成了良好的民主氛围,使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200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