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模范职工小家"、"先进职工小家"、"合格职工小家"评选活动
2001-09-15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校职工之家建设成果,把我校建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校工会于6月19日至7月14日,在各学院(系)分(部门)工会开展“模范职工小家”、“先进职工小家”和“合格职工小家”的评选活动。
评选工作是在全校22个分(部门)工会对本单位职工小家建设情况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即:各分(部门)工会首先根据校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按照《建设职工之家考核测评表》的项目内容,组织会员(或会员代表)进行自评打分,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并在校工会召开的分(部门)工会主席、教代会团长联席会议上介绍建家自评情况,接受与会主席和团长的评议。然后,通过差额遴选的方式,产生“模范职工小家”、“先进职工小家”和“合格职工小家”候选单位名单,提交校工会常委会审定。
根据各分(部门)工会的自评情况和主席、团长联席会上的评议投票结果,校工会常委会于8月2日召开会议进行审定。一致同意授予化工学院工会为"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同意授予地环学院、管理学院、机关党委、外语学院、后勤企业、理工学院、生科学院、中文系等8个分(部门)工会为"先进职工小家"荣誉称号;同意授予信息学院等13个分(部门)工会为"合格职工小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