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中山大学董事会
1929年9月23日,中国国民党第三十七次中央常会通过决议,在国立中山大学设立董事会,并通过了《董事会规程》。这是全国第一所成立董事会的国立大学。
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蒋中正 胡汉民 谭延闿 宋子文 古应芬 孙科 陈铭枢 朱家骅 戴传贤
戴传贤为主任董事,孙科、宋子文、陈铭枢为建筑董事。
1931年,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会非常会议改派胡汉民、古应芬、孙科、许崇清、汪精卫、邹鲁、戴传贤、陈铭枢、李文范为中山大学董事会成员。孙科任主任董事。
1932年,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胡汉民、邓泽如、萧佛成、陈济棠、许崇清、林翼中、区芳浦、林云陔、邹鲁。林云陔为主任董事。
国立中山大学《董事会规程》共九条。
国立中山大学《董事会规程》 巍巍中山
中山大学董事会首届董事

蒋中正

胡汉民

谭延闿

宋子文

古应芬

孙科

陈铭枢

朱家骅

戴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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