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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工会关于表彰2007-2008年度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的决定


近年来,在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各二级工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国工会“十五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学校(学院)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会、教代会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我校工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调动各基层工会、专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各分工会、直属部门工会以开展建设职工小家活动为载体,在坚持和完善二级教代会制度,推行校(院)务公开,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全面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涌现出一大批深受广大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
为表彰在工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一步推进教职工小家建设活动和工会、教代会工作的创新发展,根据中大工会【200948号文件《关于开展中山大学二级工会“教职工小家”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200949号文件《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经过由基层单位申报、工会评审小组评审、校工会常委会审定等程序,校工会决定:授予附属第一医院等9个单位“模范教职工小家”称号;授予中山医学院等17个单位“先进教职工小家”称号;授予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等8个单位“合格职工小家”称号;授予附属第一医院等26个单位“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外国语学院女教职工委员会12个单位“女教职工工作先进组织”称号;授予于寿华等43名同志“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授予王哲等25名同志“优秀教职工之友”称号;授予王晓丽等13名同志“优秀女教职工工作者”称号;授予丁连举等429名同志“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
校工会希望上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再接再厉,奋发进取,争取更大成绩。校工会号召全校各基层工会和广大工会会员,向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加强教职工小家建设,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群众,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属于国内一流前列,具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中山大学工会委员会 
                                                                         OO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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