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卓冬青副教授荣获“广东省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12月24日,广东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召开四届五次(扩大)会议,广东省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宗文,副主席郭泽宇、孔祥鸿,副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王丽华出席会议。
省工会四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王丽华做了题为“实践科学发展 争当时代先锋 为促进经济增长社会和谐建功立业”的工作报告,总结了2008年广东省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动员广大女职工为改革开放讴歌、为奥运盛会喝彩、为经济建设加油,为抗击灾害出力的工作情况,并提出2009年广东省工会女职工工作将以“同心保发展,奋力渡难关”为主题,开展劳动竞赛,弘扬先进模范精神;不断完善维权机制建设;建立女教职工教育平台,继续推动“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为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陈宗文常务副主席传达了中国工会十五大会议精神,介绍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从“把握大局,增强做好工会女职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突出女职工特点,彰显工会女职工工作时代特色”、“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三个方面对工会女职工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全省各级工会女职工干部以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导,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开创广东工会女职工工作新局面。
会议表彰了2008年度广东省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我校法学院分工会主席、校女教职委委员卓冬青副教授荣获“广东省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校工会 吴京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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