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代会、工会工作问答
一、什么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答: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形式组织起来并被赋予一定权力的民主管理制度,它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它代表全体教职工,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代表常任制,并有完善的运行机制和制度,有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它的工作机构。因此,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最有效的形式,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途径。
二、学校为什么要建立教代会制度?
答:首先,这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需要。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则是知识分子最为集中的地方,办好一所学校,应当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教职工代表大会能够集中全校教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在办学中发挥重要作用。其次,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我国的宪法规定了人民当家作主以及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教育法》和《教师法》对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教师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作了进一步规定。第三,是加强和推进基层单位民主建设的需要。建设富强、民主和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党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目标,最基础的工作要从基层做起,重视和加强民主建设。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谈到扩大基层民主时指出:“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实践表明,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有领导有组织的民主参与渠道,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第四,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有哪些?
答: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任务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学校。
四、教代会代表团的组成有什么要求?其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教代会代表团,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教职工代表,按部门或系统为单元组成的代表机构。由教职工代表民主推选团长一人,副团长两人,负责团的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教代会召开前,负责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大会筹备委员会或校工会转送提案;
2、会议期间,组织本团教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大会的各项方案,积极反映广大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决策的意见与建议。必要时,征得大会主席团的同意,可以选派自己的代表在大会上发表意见,参与有关决策方案的起草,完成大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3、闭会期间,组织代表传达贯彻大会精神和大会决议、决定,带领教职工以实际行动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提案的落实;
4、教职工代表团团长代表本单位的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委员会召开的联席会议,商讨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处理的重要问题。
五、什么是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教代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对教代会负责。教代会在闭会期间由校工会委员会组织其开展工作。专门工作委员会一般每月活动一次。其主要职责是:
1、对教代会需要讨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教代会提出建议和议案;
2、收集核实提案;
3、检查监督教代会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提案的处理情况;
4、受理教职工群众的申诉;
5、向教代会报告工作;
6、办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做一名合格的教代会代表有哪些要求?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教代会代表素质的高低,是否合格,直接关系和影响教代会的质量。一个合格的教代会代表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要认真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政策法令,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必要的管理知识,做好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和及时反映本部门、系、教研室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职工群众打成一片;
3、积极参加教代会各次会议与各种活动,积极发表意见、讨论问题、参加表决。同时,努力完成教代会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4、模范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定,督促有关提案的落实,协助党政开展工作,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与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斗争;
5、作风正派,诚恳待人,关心学校和教育的发展,关心国家大事,关心他人疾苦,乐于助人。
教职工代表的主要职责有:
1、会前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大会反映;
2、会议期间,积极参加各项决议的讨论并提出意见,代表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3、会后及时向本单位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督促行政落实大会提案;
4、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组织教职工群众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
七、教职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答:教职工代表依法享有的权利,是教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具体体现。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教职工代表有以下权利:
1、有权提出提案和议案;
2、有权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表决;
3、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有权对学校有关部门工作提出询问;
5、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就是其应尽的责任,也是对教职工代表的基本要求。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的规定,教职工在享受相应权利的同时,应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并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
3、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做好群众工作。
八、什么是教代会提案?
答:教代会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就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教代会讨论、处理的合乎规范的意见和建议。
九、怎样认识教代会提案工作?
答: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广泛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群策群力建设国内外知名高水平大学的重要途径。
十、 《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中对提案的要求有哪些?
答:《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中对提案的要求有4条:
1、对提案人的要求是:提案一般由一名代表提出,2个以上代表附议,并亲自签名后方可作为有效提案提出。提案亦可以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
2、对提案格式的要求是: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应在提案工作委员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提案应包括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三部分。
3、对提案内容的要求是:提案内容应围绕学校大政方针,对学校全局工作影响较大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4、对提案时间的要求是:为了使提案工作委员会有充分的时间做好提案的整理、审查和立案工作,提案征集的启动时间一般应在教代会召开前2个月进行,征集的截止时间一般应在教代会召开前1个月。教代会代表撰写的提案须在征集提案通知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
十一、撰写提案通常易出现哪些问题? ,
答:代表们撰写提案,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1、提案的结构不完整。只有案名、案由,没有建议和措施,即缺少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二是案由不足、不清楚、不具体;建议和措施比较笼统或不太切合实际。
2、提案的内容法律法规依据不足。
3、提案的内容属学校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4、提案的内容属教代会规定职权范围以外的问题。
5、提案的内容对局部或少数教职工的利益而言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全局和大多数教职工的利益来说则欠合理。
十二、怎样进一步提高提案的质量?
答:要进一步提高提案的质量,作为提案人,首先要认真学习研究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和丰富法律法规知识。第二是要深入学习十六大报告中关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论述,学习教代会知识,不断增强自己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意识。第三是要了解国际国内大事,紧跟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了解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不断提高自己的大局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第四是要深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倾听教职工的呼声,为提案的撰写积累丰富的第一手资料。第五是要熟悉《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重视提高提案的写作水平,力求做到提案格式规范、主题鲜明、内容完整、言之有据。
十三、处理和落实提案的程序有哪些?
答: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提案处理工作。提案的处理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审核:召开提案工作委员会会议,审核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予以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且暂无法创造条件解决的,向提案人作出解释,并转送有关单位作为意见、建议。属个人问题的提案,不立案。
3、办理: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将立案的提案送交学校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并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承办部门应对提案提出的问题在一个月内提出处理意见,限期予以落实,不能落实的说明原因。
4、答复:立案的提案,其办理结果必须及时通知提案人,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同时将登记处理结果的提案表交工会存档备查。
十四、高校工会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高校工会的主要任务有:
1、配合学校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2、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完成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学校的民主建设;
3、广泛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及“树、创、献”活动,加强师德建设,调动和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建设和改革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4、协助和督促教育行政和学校党政组织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办好集体福利事业,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和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全面形成;
5、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劳动权利和经济利益,同各种冲击学校,辱骂殴打教师,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6、加强自身建设,搞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和工会积极分子工作;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办好基层工会的企事业。
十五、高校工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范围有哪些?
答:高校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范围主要有:
1、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具体利益。在维护教职工的具体利益时,既要理直气壮,敢于出面,不怕受挫,又要教育教职工摆正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引导他们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国家、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总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
2、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教职工的呼声和要求。工会可随时深入教职工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可以随时向党和政府反映教职工的意愿,提出意见和建议;
3、参与协调各种矛盾。工会可随时深入群众,发现问题,主动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避免矛盾积聚,酿成恶果;
4、有计划地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5、积极开展适合教职工特点的健康有益的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之中;
6、充分发挥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特殊作用,通过表彰、奖励,激发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7、依法参与国家、社会事务和教育事业的管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协调作用。
十六、工会的四项职能是什么?
答:中国工会主要有如下四项社会职能:
1、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2、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
3、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
4、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上述四项职能简称为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职能。
十七、什么是工会代表大会制度?
答:工会组织的代表大会制,是工会组织的一项根本制度。它规定了工会组织的建立和组织民主生活所应遵循的方向和体现的要求;规定了工会在各自所代表的工会组织范围内,享有相应的决策权、选举权、监督权及其权威性;规定了各级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它体现了工会组织广泛的民主性及民主与集中的统一。
十八、工会会员代表的条件有哪些?其职责是什么?
答:工会会员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工会会员代表的职责:
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3、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
4、积极参加对基层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实事求是地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5、经常保持与本单位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做好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6、积极宣传贯彻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十九、会员代表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如何开展活动?
答:会员代表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1、有权对会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建议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2、有权对基层行政和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
3、有一定数量的代表提议,可提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平时可列席工会委员会的有关会议;
会员代表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义务有:
1、模范地贯彻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决定;
2、密切联系广大会员群众,积极征集、反映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代表级的视察活动;
3、要勇于同违反工会章程、工会决议的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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