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制度 创新机制 进一步提升民主管理水平 我校召开2007年教代会、工会工作研讨会
为了总结经验,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进一步推进新一年教代会、工会工作的创新,我校于1月19至20日在南海召开2007年中山大学教代会、工会工作研讨会。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刘美南出席会议并作总结发言。校工会副主席罗永明、韩梅、吴京洪以及各学院、单位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分(直属部门)工会主席、校工会委员70多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罗永明副主席向与会人员传达了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二届一次会议、广东省教育工会五届三次全委会和广东省总工会十一届三次全委会三个会议的会议精神,并就起草制订《中山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校(院)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中山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作了重要说明。他强调指出:制订以上《实施意见》和《规程》,一是适应形势的要求,根据党的十六大六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和广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等九部委厅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基层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规定而制订;二是根据当前全国高校民主管理、教代会建设发展状况和我校实际情况而制订。高校教代会建设已经历了20多年,但仍然存在认识不到位、体制未理顺、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直接造成了当前的高校教代会工作层次性不高,实效性不强。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一是要理顺关系,强化职能,突出教代会的地位和作用;二是要建立党委直接领导、行政参与、教代会执委会运作的教代会工作体制;三是要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职权,增强实效性、树立权威性,提高民主管理能力和水平。展望2007年我校的教代会、工会工作,罗永明副主席提出以下四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校(院)教代会、工会工作,努力提高民主管理工作水平和维权能力;二是以落实制度为着力点,加强对教代会、工会制度的检查落实工作,努力提高工作的实效性;三是以能力建设为突破点,加强理论学习和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和建立工作新机制,推动工会、教代会工作的创新;四是以文体活动为结合点,增强工会的活力和教职工的凝聚力,促进和谐校园、和谐学院(单位)的建设。
全体大会以后,与会人员分成四组,就《中山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校(院)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和《中山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以及校工会2007年的工作要点进行讨论。在讨论后的总结大会上,中山医学院曾园山、工学院刘守圭、肿瘤防治中心张流祥以及医学部梁谦义分别代表四个讨论组先后发言,对制订和执行上述文件及工作重点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刘美南副书记为大会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在新时期下如何发挥教职工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如何体现教代会的权威性,什么属于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的范畴,都是我们必须思考和明确的问题。今后校工会的工作重点将放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设和谐校园,抓好“四个一”:坚持一个好的工作理念——以人为本,人文关怀;围绕一个工作中心
——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扣住一个工作主题——构建和谐校园,加强师德建设,营造人全面发展的氛围;抓住一个载体——搞好教职工小家建设,广泛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二是创新工会、教代会的工作体制和机制,转变观念、思路和方法,分清教代会和工会的基本职能:教代会是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代表教职工行使民主政治权力;工会则是代表教职工的利益,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抓好制度的建设和落实,如教职工的医疗互助体系要争取建立起来。四是加强调查研究,吸取其他高校的成功经验。
本次会议在与会人员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他们普遍认为:《实施意见》和两个《规程》中对教代会的职能、地位和作用的阐明不仅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而且对进一步提高教代会的质量,树立教代会的权威性,从而提升我校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校工会 黄凯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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