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06年12月16日中山大学第六届教代会暨第十七届工代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山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6年11月18日~12月16日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讨论学校发展规划。会上,代表们听取了黄达人校长所做的《学校工作报告》;梁庆寅副校长代表学校所做的关于《中山大学发展战略规划》、《中山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山大学学科建设与师资队伍发展规划》(以下统称“三个《规划》”》起草情况的报告;袁奇峰教授所做的关于制定《中山大学校园建设发展规划》的情况说明;许家瑞副校长所做的《学校财务情况报告》;工会副主席李宏新所做的《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会议期间,各教代会代表团对三个《规划》及校长工作报告进行了热烈而认真的讨论。经过代表们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大会的议程。
一、会议认为,校党政把三个《规划》提交给教代会代表讨论,充分反映其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办学理念,对促进我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进依法治校,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构建和谐校园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会议认为,学校工作报告全面地总结了“十五”期间学校各项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学校发展规划的基本思路。报告实事求是,使代表们对学校的现状及今后的发展思路有了一定的了解。
三、会议认为,三个《规划》贯彻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我校立足广东,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办学思路。三个《规划》在分析了我校的优势和不足、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所确立的发展战略目标,提出的具体战略重点和实施措施,基本符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所定的目标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同时,代表们也指出,三个《规划》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校区管理等方面存在机制、体制以及措施上的不足,并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建议,学校应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加强调研,对三个《规划》作进一步的修订,使三个《规划》更符合我校实际,更体现“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方针,更具科学性,更能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同时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三个《规划》能全面落实。
四、大会号召全校教职工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开拓创新,构建和谐校园,为全面实现我校发展战略目标,力争到2024年建校一百周年时,把我校建设成为居于国内一流大学前列,具有国际影响的高水平大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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