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劳工标准(四):作用与影响
林燕玲
国际劳工标准被认为是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或绝大多数国家的政府、雇主和工人共同达成协议的劳工标准,在国际社会享有高度的权威,并成为各国劳动立法的推动力量和重要依据。国际劳工标准作为国际法的一部分,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
一、制定国际劳工标准的意义
第一,制定国际劳工标准,有利于各国关于改善工人劳动和生活条件的立法建立在各国进行公平的国际竞争的基础之上。在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之前,一些反对国家劳动立法的人争辩说,制定国家劳动法将使本国经济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为了对付这种借口,产生了就劳动立法事宜达成国际协议的主张,以保证工人劳动条件的改善,不至于影响该国经济部门在公平的条件下参与国际竞争。这个观点后来在《国际劳工组织章程》的序言中表述为:“任何一国不采用合乎人道的劳动条件,会成为其他国家愿意改善其本国劳动条件的障碍。”
第二,制定国际劳工标准,是实现社会公正和维护世界和平的需要。在劳动领域里,人道主义的关心出现于工业化的早期。那时各国童工劳动条件的恶劣,对童工摧残的严重,震撼了公众,推动了在国家和国际范围对童工劳动采取一些保护性立法措施。如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实现社会公正同维护和平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不公正的社会现象往往导致社会的动乱不安,所以,《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序言中宣称,“只有以社会正义为基础,才能建立世界持久和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制定和实施国际劳工标准,在社会上和劳动领域内制止和改变不公正现象,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需要。
二、国际劳工标准的作用
国际劳工标准,对于各国劳动问题的解决和劳动状况的改善,特别是各国的劳动立法已经产生了比较明显的推动作用,表现在:
第一,国际劳工标准对成员国劳动立法起着协调、指导和规范的作用。成员国通过批准公约使本国立法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通过参照公约和建议书的标准来补充和健全本国立法。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是在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政府、雇主和工人代表参加的国际劳工大会上讨论通过的;因而,它们被视为国际公认的法律准则,在国际社会享有很高的权威。这就成为各成员国劳动立法的重要依据,并且容易为各国政府、雇主和工人三方共同接受。所以,在过去的80多年中,国际劳工标准对于推动世界各国劳动立法的发展和趋同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战后几十年里,它对于加快和改善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劳动立法,作用也是很大的。因为成员国批准国际劳工公约之后,就要制定相应的国内法律和条例付诸实施,这必然会促进本国劳动立法的发展和完善。
第二,国际劳工标准对各国劳动立法的促进作用不仅表现在公约批准以后,而且表现在公约和建议书的制定过程中。由于反复讨论和修改,使各成员国政府、雇主和工人更加重视劳动立法的重要意义,更加理解劳动立法的基本内容,从而为加强各国的劳动立法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第三,既然国际劳动立法对各国劳动立法的制定和完善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当然它对于改善各国工人的劳动条件和保障各国劳动者的基本人权,也会产生一定的有利影响。因为劳动立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生活待遇的标准,因而它是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当然,一个国家的劳动立法是否符合工人的利益、保障工人的权利,主要取决于该国的经济发展的水平、国家政权的性质以及工人运动的力量,但是国际劳工标准也能产生一定的作用。
三、国际劳工标准对当今世界的影响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席卷全球。国际社会对制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以促进公平竞争的呼声日益加强。
如何解决全球化社会层面问题,世界各国和各方的意见很不一致。在宏观层面,将保护人权、劳工权利和环境等问题的条款写入贸易与投资协议,即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的解决方案,引起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激烈争论。在国际劳工组织内部,1999年,新任局长提出“体面的劳动”成为各方的共识。与此同时,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向全世界企业主管们发出呼吁,实施有共同价值的“全球协议”,给全球化带来一张“富有人情味的面孔”。“全球协议”要求各企业在各自的影响范围内遵守、支持以及实施一套在人权、劳工标准及环境方面的九项基本原则。参与“全球协议”,意味着这些公司要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微观层面,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最大受益者,理应参与经济全球化社会层面问题的解决。跨国公司内部的生产行为守则和SA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已经延伸到跨国公司供货商、生产商、销售商的整个链条,其作用在于,试图用消费者、投资者、舆论的压力使企业努力改善其工人的工作环境,以达到令人满意的对劳工权益的尊重。
(摘自《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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