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立教职工劳动权益争议调解委员会
随着高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和后勤、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教职工劳动权益方面的争议日益增多。为了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更好地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中山大学工会成立了“中山大学教职工劳动权益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校、院工会干部,法律专家和学校人事部门领导组成,力求以更专业、更有效的方式做好教职工劳动权益方面的调解等工作。
同时,校工会还建立了“工会主席接待日”制度,校工会几位主席在每月最后一周轮流到我校的四个校区接受群众信访,直接听取教职工对学校工作及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并形成书面意见及时与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努力使他们的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
我们希望通过上述两项工作机制的建立,切实维护我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整体利益,推进依法治校,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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