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工会风采 > 中大教工 > 2005年第4期 > 中山大学六届三次教代会专题

中山大学六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宏新
 
一、六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受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六届二次教代会共收到代表提案共47份,其中有8份因为没有具体建议,或没有附议人等原因未能立案,基本符合立案条件的共39份。
2200410月初,提案委员会对所收集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提案委员会成员认为,代表们所提交的提案体现了广大代表对促进我校改革开发、促进我校建设的热情和期望。为此,经过认真审核和分类,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进行了立案登记,转相关部门处理。
32004113日下午,学校党委副书记刘美南同志亲自在中山大学南校区梁銶琚堂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全校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提案工作委员会在会上汇报了中山大学六届二次教代会提案收集和提案所涉及问题的基本分类情况,并提出了提案受理的建议和希望;刘美南副书记在会上强调了教代会提案受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各相关单位充分重视,把提案受理工作列为改进本部门工作的重要措施,认真地把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处理好,学校将把各部门的提案受理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的指标。
会后,提案委员会把39份相关提案转交给各职能部门处理。
4、闭会期间,提案工作委员会和学校工会办公室为提案的受理和落实做了大量工作。至2005320日为止,共收到受理单位对提案受理情况答复39份,提案委员会把受理情况反馈给提案人共39份,提案人对受理情况的意见反馈给校工会的共有39份。对提案人反馈回“不满意”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又进行了认真分析,再次与受理单位进行联系,建议进一步处理。到2005530日为止,提案人表示满意的共9份,基本满意的27份,表示不满意的2份,未表态的1份。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未表态的各占反馈意见的23.1%69.2%5.1%2.6%,满意和基本满意共占92.3%,基本情况是好的。
(二)提案受理答复情况
在立案的39份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人事管理和聘任制、校园整治和管理、教职工福利和待遇等。这些提案反映代表们对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关心、对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之关切、对学校民主管理的关注。各职能部门认领了提案以后,对提案做了认真的研究和处理,受理结果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并由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再反馈回提案工作委员会。现将受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1、关于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发展方面的提案答复情况
生命科学学院吕雪莲等代表提出成立中山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中山一院张希等代表提出成立或加强中山大学心血管医院及其学科;外语学院陈剑波等代表提出重新定位我校大英教学、调整编制和评聘政策;理工学院何振辉等提出增加研究生管理编制、增拨研究生综合管理经费;环科学院袁卓建、中文系罗斯宁等代表提出加强毕业班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增加本科生合作论文等提案。校办、医管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认真进行研究和处理,进行了答复:
1)校办对成立中山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成立或加强中山大学心血管医院及其学科的答复:这是一个重大问题,已责成医院管理处组织专家论证,待专家论证意见形成后,将按程序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2)医管处对成立中山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成立或加强中山大学心血管医院及其学科答复如下:20041212日,医管处芮琳处长在北校区主持召开相关专家座谈会,对“成立中山大学儿童医院”、“成立或加强中山大学心血管医院及其学科”的提案进行认真研究和讨论,对成立儿童医院、成立或加强中山大学心血管医院及其学科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论证,并请相关专家做了认真论证,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领导要真正重视、集中各综合医院的主要设备、人力,成立(心血管)医院”的意见;并向学校领导提交了“关于申请组建中山大学儿科医院的报告”和“对建设中山大学儿童医院的几点补充意见”。
3)人事处对重新定位大英教学、调整编制和评聘政策答复如下:单独组建大学英语教学中心教师聘任委员会,重新核定大学英语教学中心的教师职位数;关于外语教学中心招聘教师的教学标准和科研标准,拟作进一步的调研后予以确定,由外语教学中心提交方案。
同时,学校对原外语学院建制已经进行了改革,原所提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4)教务处、研究生院对加强毕业班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增加本科生合作论文的答复如下:由于扩招,学生就业是个现实问题,研究生院、教务处、就业指导中心等都要引起足够重视;对毕业论文组织和安排,由于各学科差异甚大,很难统一;有关毕业班思想工作,将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我校已制定了关于本科论文的有关规定,要求每一位本科生应当各自完成论文,不实行两人或两人以上合写;但在选题、资料准备、观点讨论、实验实习环节中,则允许互相帮助和交流。
5)研究生院关于增加研究生管理编制、增拨研究生管理经费的答复如下:2004年学校将核定各院系的党政编制,各院系可根据本院系各类编制自主设置工作岗位,打通使用;关于研究生综合管理经费方面,目前校财务处每年的预算中研究生方面尚未象本科生那样执行收学费并轨政策,所以学校不作研究生综合管理费的大预算。目前学校已有调整研究生管理思路的考虑。目前,院系所得的一些微薄经费是研究生院考虑到各院系实际困难,从研究生院工作经费中拨出的,以后政策的调整,要学校从财务制度和预算上解决。
2、关于人事管理及聘任方面提案的答复情况
中山一院陈虹等代表提出建立临床能力评估体系,提高临床能力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的提案;中山一院成守珍等代表提出副高以上护理人员55岁退休不利于护理事业发展的提案;法学院李正华等代表提出取消外语水平考试、计算机考试成绩在评职称的有效期的提案;口腔医院陈佩珠等代表提出医护技晋升条件按省卫生厅、省人事厅规定办理的提案;中山医学院学工办黄城等代表提出学工办编制紧张的提案、外语学院唐正秋等代表提出选拔院系领导时听取群众意见,增加程序透明度、民主性的提案;医管处、人事处、组织部对上述提案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处理,分别答复如下:
1)医管处对建立临床能力评估体系、加强临床能力在评审职称中作用的提案的答复如下:临床技术水平是影响医院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重要因素。目前存在有“重科研、轻临床”的倾向,这是要注意的。我校经反复论证,于1996年建立了医疗业务考核体系,开始实行临床医师晋升高级技术职务医疗业务考核制度。通过工作量测评、专科同行评议、专科临床技能考核和专家面试等方法进行评估。自1999年起,学校实行医疗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一票否决”制。为了不断完善,医管处对医疗业务考核有关事项做了专项调查,发放了1486份调查问卷,分别召开了各类座谈会,收到大量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将根据校人事聘任制度(医科部分)改革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医疗业务考核体系,尤其是加强临床医师临床实践过程和临床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核,并建议学校进一步科学地设立医科临床医学人才的医疗、教学、科研三个系列晋升渠道,系统地、规范地建立三个系列的评聘标准和方法,建立良好的临床导向机制。
2)人事处关于副高以上护理人员55岁退休不利于护理事业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中大人事[200327号《中山大学教职工退休暂行办法》文件中“当前从事教学、科研和医疗工作并具有教学、科研、医疗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专业干部,确因工作需要,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征得本人同意,其退休年龄可延至60周岁……”
该规定是根据中央有关退休管理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经学校政策咨询小组、专家小组、教代会、工会、民主党派反复讨论,并征询了附属单位专家与有关领导的意见,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而出台。
如确因工作需要要求延聘的,可按人事处[200327号文规定,按程序报学校退休与延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或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单位返聘。
3)人事处关于取消外语水平考试、计算机考试成绩对评职称的有效期的提案答复如下:
根据全国及广东省很多地方已取消有效期的做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已出台相应政策:如人事[200485号规定:“凡1999年后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凭A级成绩合格证书,可申报正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同一成绩不能重复使用);凭B级成绩合格证书,可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并校后参加学校组织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学校最近将发文“关于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的通知”,对此类问题作进一步的规范。
4)人事处关于医护技晋升条件要求按本省卫生厅、人事厅规定办理提案的答复:
关于卫生系列职称评审外语降分问题,各附属医院近年来均有反映,学校给予高度重视、并进行了多次研究,最后由学校职称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考虑个人的实际情况,从人性化的管理角度出发,给予倾斜;但要与中山大学实际的研究与医疗水平相符合,根据领导小组会提的具体意见,出台了人事[200362号“关于适当放宽申报主管护、技、药师等外语条件的通知”。
5)人事处对关于中山医学院学工办编制紧张提案的答复:
学校已充分考虑到中山医学院学工办工作的特殊性,经学校书记办公会议同意,在原核定10个编制的基础上,再增加1个临时编制,编制已下达给中山医学院学工办。
6)组织部对关于民主选拔院系行政领导提案答复如下:
我校院系行政领导的选任工作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精神进行,院系行政班子的换届也形成了规范的程序。在选任过程中,既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也注意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其中:
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按“条例”规定执行,因不是直接选举,所以不当场宣布推荐结果,将推荐结果上报学校党委;
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推荐情况进行酝酿,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考察对象,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组成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充分征求意见,严格把关,其范围按“条例”规定执行。考察结束后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向校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和校党委常委会报告。
最后,由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关于直接选举产生院系行政领导的方式,目前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文件尚未提出。
3、关于校园整治和管理方面提案的答复
理工学院陈耀和等代表、中文系夏茵英等代表、附属学院叶晖等代表、外语学院张世涛等代表、环科院钟培伍等代表、教育学院林滨等代表提出我校“清除乱停车”、“尽快改善西校门交通环境”、“教工住宅区环境整治”、“别让西大球场成为污染源”、“住宅楼公共设施维护”、“第三教学楼加强管理”、“中大物业管理”等提案;医学部杨德华等代表提出“加强校区玉子岗宿舍区保安工作”、“完善北校区整治工作中‘新旧对比’不协调”等提案;口腔医院古向生等代表就“住校外教工无论用ADSL或电话拨号上中大网均感十分慢,且住校外教工无法进学校校园网、内部网”提出提案。保卫处、总务处、房地产处、网络中心等接受了代表们的提案后,认真研究,积极进行处理:
1200531日,中大南校区西区教工住宅区实行了物业管理,在物业管理部门和学校保卫处等部门共同努力下,努力加强进出校门车辆的管理,对进出校内车辆加强疏导,交通和车辆停放有了较大幅度改善。
2)在保卫处、总务处、房地产处等部门努力下,教工住宅区乱搭乱建等现象得到了较好控制,私人违章建筑得到了较好的清理;实行物业管理后,住宅区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也比以前有了较大的改善。
3)关于北校区玉子岗宿舍保卫问题的提案,保卫处答复如下:玉子岗宿舍计划纳入竹丝村物业管理范围。在未实行物业管理之前,由北校区保卫办加强治安管理,包括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加强巡查、加强检查等。
4)关于北校区校园整治中“新旧对比”不协调等提案,总务处答复如下:北校区南大门改造是经市规划局审批、由规划局前来定点,使大门与道路一致,规范了城市美观。北校区图书馆四周景点、球场东侧积水滩等,均已分期进行了整治。
5)网络中心就住校外教工上校园网等答复如下:中心将在电信等宽带网上设置一台VPN服务器,校外教师通过VPN虚拟拨号可自由访问学校网络资源,并能获得与访问电信网站相当的速度,以解决住校外教工访问校园网、内部网问题。
就总体而言,我校校园整治和管理有了较大改观,但遗憾的是修建大型公共停车场一事至今尚未能实现。
4、关于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提案的答复
环科院袁卓建、外语学院李小珠、医学部丁纪平等代表就“南校区老教工住宅楼加装电梯”提出提案;中山一院张健清等代表就“中大各附属单位教职工子女就读中大附校及大学教育”提出提案;数计学院赖剑煌、外语学院李小珠、政务学院魏志江等代表对“恢复南校区住院部”、“提高南校区医院质量切实为教工服务”、“解决中大教职工看病难”提出提案;中山一院冉炜等代表就“开放北校区大球场给师生活动”、外语学院张劲勋等代表就南校区“西区住宅区建两个教工活动场所”提出提案;外语学院郑茨萍等代表对“解决长期赴大学城(番禺)授课教师住房问题”提出提案;环科学院袁卓建等代表就“人性化管理、为残疾人开方便之门”提出提案;中文系夏茵英等就“图书资料工作人员年终科研津贴”提出提案;人事处、保卫处、房地产处、医管处、教育学院等职能部门对上述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处理。
1)南校区西区到中区之间活动铁闸已打开、横铁门槛已拆除,改建路桩,既方便残疾人及教职工自行车过往方便,又有效地防止汽车在校中心区穿行。
2)在保证学生体育课教学前提下,已调整了北校区体育场的开放时间,并着手增加夜间照明系统,方便师生活动;在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改革管理方法,让师生满意。
3)房地产处对南校区教工住宅区增设体育活动场地提案作出了答复:西住宅区缺乏体育活动场地是事实,721栋一层作商场、634栋一层调配给一些职能部门等是在规划建楼时学校作出的安排,目前要求这些单位迁出有一定难度,要由学校协调决定。
4)关于“中大各附属单位教职工子女就读附属学校”提案,附属学校答复:建议中的内容,在一、两年前就提出过,学校十分重视,并于20044月出台了《中山大学教职工子女入读附属学校(园)试行办法》的补充通知,附属学校(园)按文件精神执行,欢迎广大教职工提出改进意见。
5)关于要求在南校区老教职工住宅楼加装电梯提案,房地产处、基建处也作了答复:据了解,因加装电梯涉及规划问题,在目前广州市尚未有政策支持情况下,校内6层以上、9层以下教工住宅加装电梯难以实施。因此,须待广州市有关政策出台后再研究处理。至于635栋加装电梯一事,房地产处下将与相关部门协商,作出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但住户意见必须统一,并有所有住户签名,费用原则上由住户自筹,职能部门负责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6)人事处对“图书资料工作人员有年终科研津贴”提案答复如下:按中大人事[200220号文《中山大学教职工考核与校内津贴发放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规定,教师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工作量,综合核算业绩量,并根据其业绩量确定校内津贴中的业绩津贴部分,教师以外人员以及院系教师的平均业绩津贴额,按文件规定比例拨发业绩津贴。在制定“试行办法”过程中,经专家组多次讨论,考虑到教师以外人员教学、学科建设、科研工作量与教师不一样,如按教师的计算办法,业绩额会比较低。因此,教师以外人员是按文件规定的比例拨发校内津贴,而没有参照教师的办法。
此外,我校并没有制定科研年终津贴发放方案,教师也没有发科研年终津贴。因此,其他系列工作人员暂时也不存在发科研津贴问题。
7)附属医院、医管处对代表们提出的提案很重视,他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且分别以公文形式作出答复。
a 20025月统计了解,原中大医院病床使用率为30%左右,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将在事业单位实施,也考虑到原中大医院实际情况,为了充分利用合校优势,决定原中大医院以门诊服务为主,需住院的转到二院和院本部或相关专种医院治疗。在撤消住院部后,将原病床改为观察病床,加强留院观察,同时开设家庭病床,对慢性疾病需长期医疗照顾者,派出医生和护士定期上门治疗。
b中山二院接管原中大医院后,将原需要到二院交费、预约、抽血的事项改由南校区门诊部代为办理,然后统一送到二院检查,这一部分的收费按照二院的三甲标准来执行,而南校区门诊本身的所有收费,包括检查、治疗费等保持与原来一致。二院职工看病须到保健科挂号,交费取药也只能在二院保健科,如需专科或教授诊疗,则须由保健科签发转诊证明后才可转诊。到目前为止,二院所有挂号、收费、取药等服务窗口未设有本院职工优先窗口。南校区教职工到南校区门诊部看病就相当二院职工到保健科看病。学校人事处最近在给副高、副处以上人员办理医疗速诊证,医院将为有速诊证的教职工提供优先服务。
c我校师生员工门诊和住院可选择我校任一家附院及其校区门诊部。如需转到外院,需由转诊或治疗的附属医院医务科提出建议,经学校公医科批准后方可转诊。公费医疗的报销范围在过渡期间同时运用1998年省直属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和2000年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以上是四个较为集中的问题的提案答复情况。其他个别零星提案的答复情况,由于时间关系就不在此一一汇报。我们已把受理单位答复一一转回给提案人,其他代表希望进一步了解时,欢迎到校工会办公室找王荣耀老师查阅。同时,校工会已在校园网上开设了校教代会提案受理情况的网站,欢迎大家上网查询。
从提案的征集和受理情况来看,代表们对我校的发展和建设十分关心;受理单位对代表提案也十分重视,特别提出表扬的是中山大学医管处和附属医院,他们受理的提案涉及面较大、政策性较强,但他们都能认真研究、积极想办法处理,并且以公文形式认真答复。特别是医管处,在提案人对答复不满意时,于2005331日在北校区专门召开了有提案人、校工会负责人、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校公医管理科、医管处负责人以及各校区门诊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讨论,最后对问题的处理达成了共识。为此,中山大学校报于2005421日第二版以《重视教代会代表提案  真心为教职工办实事》为题进行了报道和表扬。
 
当然,也有个别部门对提案处理仅停留于书面答复上,对暂时存在的困难仍未能积极主动去想办法沟通解决,我们也希望他们好好向医管处学习。

二、关于第六届三次教代会提案征集情况
从今年3月份开始,中山大学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七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向代表征集提案,截至920日,共收到代表提案55份,其中包括从女教职工代表大会转来的14份。
    依据《中山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对代表提案进行认真的审核,决定对27份提案进行立案,其余28份作为一般性意见和建议处理。921日,刘美南副书记亲自主持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把已立案的提案分送到学校13个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并要求在10月底将反馈给提案代表。被列入一般性意见和建议的提案也分别提交给学校有关职能部门作为今后工作的参考意见。
 
()
投稿信箱:zhongdagonghui@126.com 电话: (020)84111291、84112075 传真:(020)84113328、8411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