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为表彰在工会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激励广大干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的创新发展,在中国工会十四大召开之际,中华全国总工会作出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荣誉工会积极分子的决定:授予首钢总公司工会委员会等800个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我校工会与全国22个高校工会,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这是我校工会继2000年被中国教育工会授予“全国教育工会先进集体”光荣称号之后,再次荣获全国性荣誉称号。
这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授予工作,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五年来全国基层工会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为载体,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推行厂务公开,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推动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实施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为职工群众办好事、实事,全面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把工会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诸多先进集体中评审出来的。我校工会能光荣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是上级领导对我校工会多年工作的肯定,是校党委、校行政的大力支持和全校工会会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将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奋发进取,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贯彻落实,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为全面完成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开创新世纪新阶段工会工作新局面,团结和动员广大会员,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居于国内一流大学前列,在国际上具有广泛影响的高水平的研究型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工作。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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