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 工会风采 > 中大教工 > 2002年第4期 > 为您服务

南校区试行不见面报账方式操作程序


1.       教职工将所要报销的单据整理好,按“中山大学报销单据汇总表”的要求填好。

2.       教职工将单据用信封(可用旧信封)装好交到院、系办公室财务人员,离院系办公室较远的研究所、中心可以直接交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核算中心(中山楼210室),或在约定时间由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派人前往接单。交接单据时,学院财务人员在登记表(财务与国资管理处制)上签收。

3.       学院财务人员将本单位职工报销汇总表及票据收集好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或第二天上午上班时交到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核算中心,如工作忙不能按时交单,可电话联系由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派人前往收取。

4.       财务与国资管理处进行审核时如报销金额与汇总表一致,将电话联系,金额确认后办理报销有关手续。

5.       财务与国资管理处将在收到单据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教工,并试行将报销总额转入汇总表提供的户名、账号。待与银行协调后,拟使用报账易,届时教工可持卡(工行牡丹卡)到财务与国资管理处核算中心办理即时转账。

咨询电话:84113492

()
投稿信箱:zhongdagonghui@126.com 电话: (020)84111291、84112075 传真:(020)84113328、84112076